
题名
论电商平台营销行为的法律红线——以拼多多为例
DOI
10.12721/ccn.2023.157052
作者
牛佳慧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摘要
现今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了全新的电商平台营销模式,以拼多多为例,其依托社群营销模式发展出社交裂变式、优惠激励式、互动娱乐式等多层次、多样化的营销手段。但是,由于欠缺法律规制,拼多多的某些营销模式演变为一种“毒性”营销,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互联网营销不应该挑战法律红线,也不应脱离法律监管。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规制电商平台的恶性营销手段,第一是明确平台在特定情况下承担连带侵权责任,确保消费者维权的有效性;第二是将平台的营销行为拟制为广告行为,根据《广告法》对违法行为予以惩戒;第三是对平台算法进行合规性审查,将其置于法律监管之下。
关键词
电商营销;拼多多;法律规制
刊名
法学学报
ISSN
3078-9486
年、卷(期)
20236
所属期刊栏目
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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