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
《民法典》第1198条款与社会体育活动组织者民事责任分析——以甘肃马拉松事件为例
DOI
10.12721/ccn.2022.157008
作者
祝欢欣
作者单位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省海口市,570228
摘要
在社会体育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如何有效划分法律责任,使失职者承担相应责任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对于甘肃马拉松事件,根据体育合同,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与违反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该条款也能成为受害人的请求权基础,只是在适用该条款时,还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更清晰的探讨。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作为活动参与者法益体系的中心,只有完善相关的法律问题才能在保护参与者与发挥活动效益之间保持平衡。
关键词
社会体育活动;安全保障义务;民事责任;损害赔偿
刊名
社会科学研究进展
ISSN
3079-1278
年、卷(期)
20221
所属期刊栏目
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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