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
高空抛物罪的实体认定——兼评积极预防性刑法观
DOI
10.12721/ccn.2023.157153
作者
梁然然
作者单位
辽宁大学
摘要
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高空抛物”成为独立的罪名,立法者将其放置在《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即便高空抛物行为独立成罪,但是对于该行为在实体方面如何定性、如何适用仍是学界讨论的事项。本文在承认该行为独立成罪的基础上,研究该行为所保护的法益是什么、构成要件是否违背了刑法的正当性、体系逻辑性以及在实体方面如何进行正确的适用提出相应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倡导治理社会失格行为的同时应当适用消极的刑法观,保持刑法的谦抑性品格。
关键词
高空抛物;法益;构成要件;刑法的谦抑性
刊名
争议解决研究
ISSN
3079-1324
年、卷(期)
20239
所属期刊栏目
人文社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