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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复杂网络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风险管理网络演化模型研究 下载:54 浏览:363

陈志超 孙绍荣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9年12期

摘要:
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系统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使得研究重大工程风险管理主体的策略选择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风险管理主体交互行为形成的复杂网络,引入经验权重魅力值学习算法,构建重大工程风险管理主体决策行为的"Agent—元胞自动机"模型,对风险管理策略竞争演化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各参与主体的风险管理策略选择除了受自身预期收益的影响之外,还受项目内其他异质性主体风险管理策略选择的影响,不同策略间的兼容性对参与主体行为影响较大,风险管理策略具有先发优势。研究结果为重大工程风险管理策略的实际推广和应用提供理论依据。

资源约束下的海外工程项目进度风险因素分级研究 下载:53 浏览:329

周伟宏1,2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9年12期

摘要:
目前国内对外承包企业"走出去"步伐日益加快,项目规模、类型、分布有了很大的变化,进度风险日益加剧,受资源约束影响日益显著,承包企业管理难度加大。通过对实施项目的资源种类、重要性、特殊性进行分析,说明资源对海外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性。通过文献调研、专家调查等方法,从承包商角度对资源约束下海外项目进度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类,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各影响因素权重进行分析、排序,建立资源约束下海外项目进度风险影响因素的分级体系,为承包商进行海外工程项目进度风险管理防范提供指导。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合作治理 下载:78 浏览:493

陈越峰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12期

摘要: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是网络安全治理的重中之重和难点所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具有公共属性,在无法完全通过市场机制由私主体独立提供的情况下,政府规制具有正当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治理对象需要系统分类指定和审慎动态调整。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主体架构上,层级制与部门化的政府组织结构局限性明显,合作是必然的选择,这就需要在高效统一的领导和广泛深刻的政府协同基础上,形成紧密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需要系统性的过程控制,事前审批和事后处罚等传统行政活动方式的实效性不足。为更好实现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目的,需要综合运用"规制—担保—给付"等多元行政活动方式,基于公私合作采取全过程风险治理措施。

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监管范式的转变 下载:78 浏览:497

周仲飞1 李敬伟2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12期

摘要:
金融科技在提高金融效率、丰富金融产品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风险泛化。传统金融监管范式下的金融规则通常系危机型立法和监管的产物,以"命令和控制"为特征,无法应对金融科技带来的泛金融化、金融风险频发、金融体系内生和外生风险等问题。金融监管范式的转变势在必行。金融监管新范式要求在专门金融监管机构之上建立跨业风险监管机构,防止风险在金融体系内外传递;要求采用适应性监管,在金融立法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和被监管机构之间合理分配金融规则制定权;要求采用试验性监管,以应对监管介入的时点难题;要求采用数据驱动监管,对金融科技进行实时或者准实时监管,为解决监管滞后探索新的途径。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社会特性与监管创新 下载:78 浏览:468

许多奇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12期

摘要:
将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运用于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得到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两大社会特性:一是多节点之间的连接密度具有分散、降低金融风险和加剧金融风险积聚、扩散的双重作用;二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形成和社会放大受到"所嵌入的关系网络"的制约。由互联网建立起来的金融关系网络使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不仅具有复杂、传染快、波及广等基本特征,而且具有"太多连接而不能倒"以及"太快而不能倒"的新的表现形式。在我国互联网金融新业态近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金融市场监管层分阶段地以包容性监管、原则性监管和运动式监管三种监管方式,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了防范回应。实践表明,"一行三会"式的分业监管体制及缺乏科技支撑的传统监管模式难以遏制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的积累和传染,须以先进的监管理念、信息共享与合作联动的监管主体、与基础风险源相匹配的监管原则以及科技化的监管模式为内容,建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改革使互联网金融监管朝着应然方向前进了一大步,而科技监管是互联网金融监管从应然走向新的实然的必由之路。

基于WBS-RBS与AHP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风险研究 下载:52 浏览:362

陆征然1 张茂胜1 郭超2 王倩倩1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9年11期

摘要:
为管理者对工程风险认知与控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对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展开风险分析。采用WBS-RBS法进行风险辨识,辨识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与AHP法相结合确定风险权重指数,再根据风险度理论评定风险因素重要程度。结果表明基本工作包中模板搭设安装和混凝土浇筑总风险度较大,需要重点关注,加强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施工作业中拆模时间过短、人为过失、未按浇筑顺序施工等3种风险因素较为重要,应着重加强防范。采用有效的风险分析方法有助于管理人员得知关键风险因素,并针对性提出应对措施减小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待给付风险负担的基本原则及其突破 下载:75 浏览:475

刘洋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11期

摘要:
对待给付风险负担的规范体系中存在"基本原则——例外突破"的基本结构。其基本原则是,对待给付风险负担于给付义务完全履行之前均应停留于债务人方面。它立足于双务合同上给付义务之间的牵连关系,体现了交换正义的法理思想。例外突破则包括交付行为完成、债权人迟延状态出现、可归责于债权人的因素导致履行不能时,对待给付风险负担提前移转或自始由债权人负担。这三种例外规范对于双务合同上给付义务之间牵连关系的打破均有其各自的正当性。交付导致风险负担提前移转的规则亦可用于寄送买卖。债权人迟延制度风险移转功能的规范前提则包括:债务人具有履行能力与履行意愿;履行的实际提供或者例外情形的口头提供,少数特殊场合则可免于履行提供;债权人未履行配合行为。就可归责于债权人因素的判断,根本基准在于合同内容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解释;在其具体展开上,债权人违反保护义务与给付义务、不实施必要的协助配合行为、因特约或特殊交易关系承担额外获取风险时,均能将履行不能归入债权人负责的范围,令其自始承担风险。我国现行合同法在对待给付风险负担的规范设置上还存在很多缺漏,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应当予以增补和完善。

承包方信任度对投标报价的影响研究 下载:57 浏览:355

张星月 张水波 蔡菲菲 苏丽娟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9年10期

摘要:
从承包商的视角构建了以承包方信任为自变量、投标报价为因变量、承包商的公平感知为调节变量的理论模型。通过对173份承包商的有效问卷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善意信任、能力信任与风险费报价和管理费报价均负相关,且承包商的公平感知可以加强善意信任、能力信任与风险费报价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不仅丰富了投标报价领域和招投标阶段有关信任方面的研究,而且可以指导承包商的投标工作,促进业主和承包商在以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己方的诚信建设。

环境行政处罚规制功能之补强 下载:85 浏览:482

谭冰霖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8期

摘要:
行政处罚是环境规制的基础性手段,应注重其规制功能的发挥。环境行政处罚的规制功能包括法律威慑、风险预防和生态恢复三个维度,我国现行法制在这些方面尚存结构性缺陷。补强其规制功能的具体路径是:在法律威慑维度,在环境罚款中引入不法利益追缴制度,不法利益追缴属于法定罚最高幅度以上、不法利益总额以下的加重量罚,其"不法利益"应同时涵盖消极利益和积极利益两个层面。在风险预防维度,应通过不确定法律概念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判断余地,一方面,运用类推、预估和降格证明标准的方式判断事实性风险的不确定概念;另一方面,运用分量公式对价值性风险的不确定法律概念作出妥当的利益衡量。在生态恢复维度,要正确认识行政权在生态恢复中的主导作用,从理论上证成生态恢复责任能够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定位,并从直接性恢复、替代性恢复和恢复性罚款三个方面构建系统化的生态恢复行政处罚责任形式。

基于公平偏好理论的PPP项目收益风险分配机制研究 下载:65 浏览:378

王颖 林傅梦 陈玲 卢舒琦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9年7期

摘要:
PPP模式对于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回报低,社会投资方将面临较高的收益风险,因此,我国大部分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为国企或国企与民企的联营体,纯粹的私人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并不高。为了激发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投资热情,当政府与不同投资方合作时,有必要基于项目参与方的公平偏好程度设置相应风险分配机制,一方面降低私人资本投资方所面临的收益风险,另一方面改变政府承担项目付费的现状,实现风险的合理分配。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模拟项目收益风险分配机制,在考察投资方公平偏好的前提下,对传统的收益函数进行了调整,构建了基于公平偏好理论的PPP项目收益风险分配模型。通过数据分析得出,社会效益会随着投资方公平偏好的增大而增加,投资方承担风险比例亦与其公平偏好正相关。

探索激励相容的个人数据治理之道——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方向 下载:86 浏览:475

周汉华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5期

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控制者对于个人信息有很强的利用激励而缺乏同等程度的保护激励。如果法律规则只是简单施加各种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势必因为激励不相容影响有效实施。尽管立法模式不同,不论欧盟还是美国,近年来都在探索建立激励相容的个人数据治理体系。我国目前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存在法律要求与信息控制者内部治理机制脱节、刑法制裁与其他法律手段脱节、责任规范与行为规范脱节等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应以培育信息控制者内部治理机制为目标,以构筑有效的外部执法威慑为保障,促使信息控制者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个人信息保护法应确认信息主体在公法上的个人信息控制权,不能也不应该回避基本权利话语。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先从信息安全风险管理角度切入,由易到难,循序渐进,推动激励相容机制实现。

装配式建筑项目投资风险评价 下载:49 浏览:366

李晓娟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9年6期

摘要:
推行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产业化的必然趋势。与传统建筑相比,装配式建筑不仅在施工和技术等方面有所不同,在投资风险管理,以及投资风险评价指标的选用上也存在差异。从政策、市场、技术、经济及管理5个层面进行投资风险影响剖析,据此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投资风险评价体系。通过问卷调研以及SEM结构方程模型拟合,得出相应的评价指标权重,并结合案例,实现对装配式项目投资风险的定量评价,为装配式项目的投资风险评价提供了参考依据。

绿色建筑项目风险协同治理的演化博弈研究 下载:63 浏览:378

王淋1,2 马力1 宁金华3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9年3期

摘要:
绿色建筑比一般建筑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在推广绿色建筑的建筑行业大背景下,如何高效并合理地对绿色建筑项目的风险进行治理,对绿色建筑项目的成功普及和长远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采用复杂网络分析的方法,验证了绿色建筑项目参与者之间的风险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进而提出绿色建筑项目风险协同治理的思路;运用演化博弈理论对业主和承包商两大绿色建筑项目参与主体的协同行为进行了演化博弈分析,构建了绿色建筑项目风险协同治理的策略选择动态行为模型,找到了具有稳定性的演化博弈均衡解,并得出保证博弈双方同时采取协同风险治理策略的必要条件,根据演化博弈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绿色建筑项目风险协同治理的方法及策略。

基于模糊神经网络的公路隧道洞口段施工阶段风险评估 下载:67 浏览:375

黄越1 龚珍1 邓祥辉1 李鹏1,2 王睿1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8年12期

摘要:
公路隧道洞口段埋深较浅,围岩风化严重,加上降雨的影响,很容易发生边仰坡失稳、洞口坍塌等事故,因此研究隧道洞口段施工风险对于保证施工安全极为重要。为了降低公路隧道洞口段施工阶段风险,分析了影响公路隧道洞口段施工阶段的风险及风险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公路隧道洞口段施工阶段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利用模糊层次综合评判法结合相关资料建立了样本数据,并对样本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将模糊数学理论、主成分分析法与神经网络相结合建立了风险评估模型,提出了隧道洞口段施工阶段风险评估方法。选取45座公路隧道施工实例作为样本进行训练分析,以另外5座隧道作为评估目标进行评估,并与模糊层次综合评判法所得结果比较,两种方法评估结果误差较小。

环境责任保险与环境风险控制的法律体系建构 下载:86 浏览:507

马宁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1期

摘要:
保险被视为一类独立的应对环境风险的工具。相较于第一方保险,责任保险在环境风险下具有制度优势,应被视为保险工具内的优先选项。基于夏维尔模型得出的市场机制通常能自发实现责任保险最优效果的结论,在抽象环境风险与具体国情背景下均难以证成,强制保险模式因此成为必然。环境责任保险的价值实现对外主要受制于保险人对环境风险的识别、控制与承保能力,对内则受限于保险规范设计的妥当性。在前者,保险人可通过将自身的风险评估与管控活动融入国家环境管理体系,尽可能明确数人环境侵权的形态与责任承担,利用连带责任内的责任再分配机制,构建双重风险保费体系等方式,强化自身的风险评控能力,消减立法与司法因素诱发的责任不确定性;在后者,则需谨慎设计承保范围,将纯粹经济损失与对环境自身的损害责任纳入保障范围,经由被保险人范围的控制等方式来实现对保险人承受能力的照顾。

基于ISM与AHP的斜拉桥主梁施工阶段风险分析 下载:65 浏览:386

杨珍珍 樊燕燕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8年11期

摘要:
以喀腊塑克水库特大桥为背景,运用解释结构模型(ISM)对该特大桥主梁施工阶段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建立多层递阶结构模型,明确风险因素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找出施工阶段中存在的表层、中间层和深层风险;再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对主要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的综合分析,通过对风险因素的权重比较,找出主要的风险源。结果表明:主梁施工阶段出现的风险因素中,施工技术风险和人因风险是影响主梁施工安全的主要风险,控制和监督主梁施工阶段的风险可以从这两点入手。合理、可靠的结论为该工程以及类似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分析提供参考,以降低施工阶段风险发生概率。

校园足球运动风险研究与应对 下载:51 浏览:269

周明荣 《体育研究》 2020年6期

摘要:
校园足球作为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展学生身体素养具有重要作用,也为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分析校园足球存在的运动风险,主要从学生因素、教师素养及学校管理三方面进行研究,针对学生的个体行为、教师的教学水平以及学校的管理缺失方面,提出了要加强学生的风险意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以及强化学校的管理制度,以降低运动风险发生率,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室外高空轨道式可移动巡查机器人的研究 下载:57 浏览:393

王盟锜 《中国仪器》 2019年4期

摘要:
随着智能机器人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机器人的应用领域正在不断地扩大,军用机器人、扫雷机器人、排爆机器人和消防机器人等开始代替人工进行危险作业。石油、化工、机械、煤矿、电力产业等危险作业领域,还未有成熟的机器人应用。轨道式可移动安全巡查机器人系统融合了电子技术、仪器仪表、自动控制、机械制造、计算机、无线传输及互联网技术,主要针对工矿企业现场工作环境恶劣,对设备运行状况需要随时了解的场所而开发的。具有减低劳动强度,改善操作环境,降低工作风险,提高工作空间使用率的特点。

苹果园常用农药施用期土壤残留研究 下载:82 浏览:469

师荣光1 郑向群1 李晓华2 刘爱风3 贾皎皎4 许萌萌4 赵宗山3 《中国土壤》 2020年10期

摘要:
探究农药施用数量、方式对果园土壤农药残留的影响可以为果树栽培农药减施提供依据。针对陕西长武苹果产区的高频施用农药类型,在4月(花期)和8月(套袋期)对11种农药土壤残留浓度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表层土壤的农药残留浓度范围为N/D~887.9 ng g-1dw,检出率均大于78%,其中8种农药的表层土壤残留检出率为100%。喷施吡虫啉和戊唑醇会在短期内显著提升表层土壤该两种农药残留水平。由于农户喷施农药行为具有相似性,致使在4月和8月试验区和对照区的土壤残留特征相似,农药残留不同月份的差异主要受到农户用药习惯和用药量的影响。农药主要残留于表层(0~5 cm)土壤。因喷施过程中农药更多地落到树木覆盖稀疏地面,故试验区和对照区果园地面农药残留均呈点状分布,致使表层土壤和残留聚集点具有更高的生态风险。在11种常用农药中,吡虫啉和多菌灵的浓度较低、但生物(蚯蚓)毒性大,使计算得到的风险商(RQ)值大于1,成为环境风险高于其他农药的种类。

PPP项目风险对私营方投资价值的影响研究 下载:69 浏览:405

曹江红1 崔文静2 解本政1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8年7期

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PPP模式被政府广泛应用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但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热情不高,PPP项目落地难、签约率低等现象不得不引发思考。通过文献统计分析,结合我国PPP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私营方的视角,识别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并根据识别的风险因素编制了调查问卷、构建了结构方程模型,进一步分析风险因素对私营方投资价值的影响,充分验证了政治、法律风险是影响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其中政府信用、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标准的变化尤为重要。对私营方参与PPP项目,合理规避风险,提高投资价值,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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