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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率:差异化及其经济因素分析——以四川省2015—2016年一审判决书为样本 下载:85 浏览:495

左卫民 张潋瀚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5期

摘要:
对四川省2015-2016年五万余份上网刑事一审判决书的分析,不仅揭示了辩护率的整体情况,更展示了辩护率在法院层级、地区、审理程序、犯罪类型等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由特定的法律、经济、社会等因素所决定,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经济因素。为提升刑事程序的公正性,必须控制乃至消除经济因素对辩护率的影响,减少不适当的辩护率差异。具体的策略是继续加大国家的财政投入,将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作为"应当"指定辩护的重要指标。

法官个体本位抑或法院整体本位——我国法院建构与运行的基本模式选择 下载:85 浏览:474

顾培东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3期

摘要:
法官个体本位与法院整体本位是法院建构与运行的两种基本模式。我国法院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对法官个体本位模式的趋从,但宪法制度安排、法院在政治结构中的地位、司法的社会生态、对法官的激励与约束条件以及综合统筹运用审判资源的要求等,都决定了我国法院建构应当坚持法院整体本位。学术界从技术化层面论证的"法官独立"以及以此为核心的法官个体本位,都经不起实践逻辑的检验。法院改革的方向,不应是从法院整体本位转向法官个体本位,而应是从以院庭长为主导的法院整体本位转向以法官为主导的法院整体本位。当前法院的综合配套改革亦应在这一理念下进行,满足并完善法院整体本位所要求的基本要素。

被追诉人的权利处分:基础规范与制度构建 下载:78 浏览:473

郭松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1期

摘要:
被追诉人处分权利是现代刑事诉讼维系协商性乃至行政式案件处理方式正当性的关键机制。我国在制度层面明确确立被追诉人权利处分机制,既有现实必要,也有理论根据。当然,认可被追诉人处分权利,并不等于任何条件下的权利处分都具有正当性,更不意味着权利处分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相反,被追诉人处分权利必须满足特定的程序与实体要件,并受他人权利、法律优位与公共利益等因素的制约。鉴于权利处分必然减损被追诉人受法律保护的程度,再加上我国保障被追诉人权利处分合法性的相关机制存在较多疏漏,当前在制度构建方面最为紧要的工作是明确权利处分的构成要件与可处分的权利范围,并确立必要的核查机制,以防止被追诉人的权利处分沦为公权力主体实现特定目的的工具。

迈向大数据法律研究 下载:86 浏览:473

左卫民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8期

摘要:
大数据法律研究是实证法律研究的最新发展,将会带来法学研究范式的革命性变化。当前这项研究存在若干误识,如将"大量数据""结构化数据"等同于大数据;在如何使用大数据展开研究方面,也存在方法的科学性不足等问题。未来的大数据法律研究不仅应思考如何更好地获取法律大数据,还要探讨如何正确认识与适当使用"大量数据",更要充分利用统计方法展开大数据法律研究,探讨如何科学使用机器学习等新方式分析法律大数据。此外,继续重视对法律"小数据"的挖掘与运用,以及加强复合型研究人才的培养,也同样重要。

判例自发性运用现象的生成与效应 下载:86 浏览:478

顾培东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4期

摘要:
司法实践中,各主体自发运用判例参照比附待诉、待决案件的现象,正在我国悄然而广泛地兴起。不同于案例指导制度,判例自发性运用现象有其自身的一系列特征。这种现象生成的外部因素在于裁判文书上网所形成的"互联网+"效应,而内在因素主要包括我国司法中规范资源的不足与缺失、司法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的广泛形成、诉讼特征的重要现实变化等。在这种自发性运用中,判例与待决案件情境的匹配性、诉讼主体运用判例的利己激励、主体在运用中的竞争与博弈、对案件处理合理性的趋从,能够有效地促进司法审判中法律适用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能够有效地汇聚和运用人民法院整体智慧与经验,随机地解决各种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案件,并为人民法院的整体发展开辟新的路径。判例自发性运用现象对法学理论研究的转型与深化,对法律规范体系及法律规范生成机制的改善,亦能产生重要影响。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的实证研究——以A省基层法院为对象 下载:68 浏览:400

潘炳华1 周洪波2 《争议解决研究》 2018年1期

摘要:
我国立法机关于2012年对《民事诉讼法》“大修”时设立了小额诉讼制度,接着,于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中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具体适用进行了专门的细化解释。设立小额诉讼程序之旨趣主要在于,一方面是基于法院案件压力过大的现实状况,使之承载案件分流功能,另一方面,使得占基层法院一定数量的民事案件能够以最简易的方式审理、以一审终审的方式来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同时又能减轻因上诉给中级法院带来的审判压力,以此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之矛盾。然而,本文通过实证调查却发现,立法设立旨在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小额诉讼程序,在实践中存在适用率极为偏低和运行状况不佳,普遍的基层法院和审判人员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表现出消极和谨慎的态度,出现了“不敢用”之现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期的全国基层法院“消化”的小额案件将占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总量的30%左右之目标相差甚远。进一步的调研发现,导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偏低之原因既有立法上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不够完善,也有相关的配套制度如绩效考核制度、涉诉信访制度对法院、法官产生的消极影响。

“枫桥经验”与当代中国基层治理模式 下载:68 浏览:373

李振贤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10期

摘要:
经过多年的发展,"枫桥经验"已经成为中国基层治理的典范模式。"枫桥经验"始终在基层创造性地建构与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的关系,优化实施中央政策,把复杂的社会需求及个别化的社会行为妥帖地整合到国家总体秩序安排之中。在新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高度契合于中国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其蕴含的基层治理内在机理在于构建国家权威主导下的多元基层治理体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辐射与濡化功能以及培育稳定持续的利益调节与发展动力机制三方面。相应地,"枫桥经验"的创新性实践包括构建多层级党建引领机制、以效能为导向整合行政体制机制、创制内生性社会组织培育机制、以及完善法治化社会矛盾化解体系与便民化公共服务体系等内容。

面向司法案件的案情知识图谱自动构建 下载:40 浏览:347

洪文兴1 胡志强1 翁洋2 张恒3 王竹4 郭志新5 《当代中文学刊》 2020年2期

摘要:
以法学知识为中心的认知智能是当前司法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方向。该文提出了以自然语言处理(NLP)为核心技术的司法案件案情知识图谱自动构建技术。以预训练模型为基础,对涉及的实体识别和关系抽取这两个NLP基本任务进行了模型研究与设计。针对实体识别任务,对比研究了两种基于预训练的实体识别模型;针对关系抽取任务,该文提出融合平移嵌入的多任务联合的语义关系抽取模型,同时获得了结合上下文的案情知识表示学习。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下,和基准模型相比,实体识别的F1值可提升0.36,关系抽取的F1值提升高达2.37。以此为基础,该文设计了司法案件的案情知识图谱自动构建流程,实现了对数十万份判决书案情知识图谱的自动构建,为类案精准推送等司法人工智能应用提供语义支撑。

面向司法案件的案情知识图谱自动构建 下载:43 浏览:32

洪文兴1 胡志强1 翁洋2 张恒3 王竹4 郭志新5 《冶金学报》 2020年2期

摘要:
以法学知识为中心的认知智能是当前司法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方向。该文提出了以自然语言处理(NLP)为核心技术的司法案件案情知识图谱自动构建技术。以预训练模型为基础,对涉及的实体识别和关系抽取这两个NLP基本任务进行了模型研究与设计。针对实体识别任务,对比研究了两种基于预训练的实体识别模型;针对关系抽取任务,该文提出融合平移嵌入的多任务联合的语义关系抽取模型,同时获得了结合上下文的案情知识表示学习。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下,和基准模型相比,实体识别的F1值可提升0.36,关系抽取的F1值提升高达2.37。以此为基础,该文设计了司法案件的案情知识图谱自动构建流程,实现了对数十万份判决书案情知识图谱的自动构建,为类案精准推送等司法人工智能应用提供语义支撑。

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货币政策之改革 下载:31 浏览:371

段鸿斌 《法学学报》 2018年2期

摘要:
实践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货币政策的监督总体上比较弱化,其制度因素主要是货币政策权力的配置结构导向间接监督,监督机制的必要立法规范阙如。后金融危机时代,发达国家国会运用新的政策机制对本国货币政策加强监督,以加速经济复苏。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货币政策的改革应符合法治中国建设总体要求,体现全方位监督理念,以加强监督为重心完善具体监督制度。经济金融秩序正常时期,进行过程监督,为实现货币政策效用与目标提供法治保障;在发生经济金融危机等特殊时期,宜进行审慎监督,待事态结束后开展事后监督。

领海宽度之争与美国海洋自由观论析 下载:36 浏览:366

张郭 《中国海洋学报》 2020年4期

摘要:
领海宽度是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争论焦点之一,各国或国家集团都有着不同主张,即使是西方国家也有不同立场。领海与海洋自由是海洋法上两个并行不悖的概念,领海宽度的不同主张也反映着各国对海洋自由的立场。美国认为领海的扩大直接影响海洋自由,其海洋自由观的核心是寻求在全球关键海域拥有自由通过和航行权利,它不愿受大多数国家达成的海洋规则共识的束缚,以实力为基础,以海洋自由为名,在全球海域甚至在别国的领海内通过与航行,企图造就事实,形成习惯,将自己横行于海洋的情状强加于人。美国的这种海洋自由观不利于全球海洋秩序的构建,是海洋自由的真正威胁。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研究 下载:167 浏览:1904

张晨瑶 《国际科技论坛》 2023年1期

摘要:
响应“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人权保障的理念号召,《民法典》第33条新增创设了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是社会发展视域下监护制度的又一次创新,以加强对广大成年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但《民法典》只是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笔者立足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针对这一制度进行内涵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与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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