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法学理论,市场调节由于具有被动性、滞后性和波动性特点,会对市场经济秩序产生影响,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政府有必要加大项目投资来更好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随着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持续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开始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重点从经济法学视角下对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化解政府投资项目风险提供借鉴。
1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
1.1 对审计风险重视程度不足
政府投资项目是我国政府为了调节市场经济“缺陷”,更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采取的有效手段,审计是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合理合法运行的重要措施,在政府投资项目高效有序运行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近些年随着政府投资项目规模不断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持续增长,但是目前部分部门及单位尚未认识到审计的重要性,对审计风险重视程度不足。尽管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整理了相关数据,但是并未进行深入分析,没有充分发掘数据中隐藏的重大问题[1]。同时目前我国审计人员队伍建设不规范,部分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难以解决新时代背景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遇到的新问题,高质量、全方位的系统性审计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增加了审计风险发生概率。
1.2 审计风险预防制度不健全
近些年国家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防控力度,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我国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方面法律建设起步较晚,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审计风险预防制度,导致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各审计单位以及审计人员只能基于单位内部的规定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审计工作质量。
1.3 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监督意识不足
我国公民具有监督国家机关以及行政管理人员活动的权利,这对于完善我国权力监督体系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政府投资项目各项工作能够公开透明,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问题,从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目前我国公民监督在政府投资项目监督中并未充分发挥作用,没有成为主要的监督形式。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部分公民尚未形成明确的监督意识,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监督内容没有清晰认知,不知道具体要监督什么,该怎么进行监督,导致公民难以有效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埋下潜在的风险隐患[2]。
1.4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法滞后
在网络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进行企业管理运营,可以显著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政府投资项目也不例外。但是目前对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来说,在审计过程中依然采用较为落后的事后审计以及静态审计等方法,没有及时跟上项目审计领域发展脚步,降低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效果。同时部分审计人员在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通常仅基于项目提供的数据进行审计,缺乏项目动态跟踪和实际调查,也容易导致审计结果出现偏差。
1.5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内容不全面
我国《审计法》明确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内容,具体包括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内容等,这为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但是在具体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分审计人员关于项目勘察、方案设计以及物资采购等是否在审计范围内,难以有效确认。这种情况下部分审计人员为了避免承担审计责任,往往会刻意避开这些较为模糊的内容,仅对财务数据和竣工决算相关材料进行审计,导致审计内容难以全面覆盖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了审计工作成效。
2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应对策略
2.1 加强审计风险防控力度
经济法学认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内容包括财务、绩效、质量以及项目规范等多方面的审计。近些年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更加多样化,为项目审计带来了难度,增加了项目审计风险。为了避免审计风险发生,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应该采用现代化的审计手段,运用先进技术构建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模型,规范各项审计工作的开展。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我国政府投资性项目存在的审计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对审计问题的关键性特征量进行研究,明确这些审计问题存在的共性和个性特点[3]。基于项目进度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审计,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降低审计风险。此外,还应该构建政府投资项目风险预警模型,对各种风险及时进行识别并预警,有助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政府审计部门应该注重审计人才队伍培养,加大外部优秀人员引进力度,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2.2 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推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优化完善,为项目资金使用以及核算方法选择等提供法律依据。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配套法律法规建设,统一政策口径,为审计工作开展奠定法律基础。同时政府审计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过程中,也应该自觉树立法律意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审计取证工作,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力度的同时,有效解决目前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3 提升公民的审计监督意识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是规避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因此我国应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力度,让各项审计工作开展均透明规范,避免审计风险发生。基于前文分析可知社会公众监督是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可以有效扩大监督范围,但是目前我国公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缺乏监督意识。这就需要加大公民教育,让广大公民了解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让公民认识到自己所拥有的监督权利,进而有助于公民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举报,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2.4 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法
随着政府投资项目多样化发展,各种各样的审计问题也层出不穷,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变得更加复杂。为了顺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发展,审计人员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应用更为有效的审计方法。在部分情况下为了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可以采用复合式审计方式,同时要彻底转变过去仅对数据进行整合分析的审计方式,应该加强现场调查来更为深入了解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同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避免数据造假对审计工作造成误导。同时在审计工作中要持续优化审计程序,推动审计工作的程序化和科学化发展,并且实施审计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提升审计人员对于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严谨做好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运行中审计工作的作用。
2.5 拓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内容
为了提升审计工作质量,避免留下潜在风险隐患,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需要将项目相关所有内容均纳入审计范围。比如对政府投资项目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时,需要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土地利用、项目管理等各方面情况,形成系统完善的项目审计规划,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深入分析。一是在对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内容进行审计时,需要对规范性、时间以及具体内容进行详细审计,确保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模糊性条款。二是在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计时,需要核实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各细项进行检查,确保与项目施工进度保持一致。三是在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情况进行审计时,需要对变更前的项目进行认真深入审计,及时跟进变更后的项目,明确项目工程变更的原因合理,变更手续齐备等。四是在对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可以向专业人士以及检查项目负责部门等进行咨询,了解隐蔽工程相关情况,确保各项内容均合法合规。需要注意的是,隐蔽工程审计难度较大,信息往往难以获取,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掌握相关信息,确保审计结果的科学合理。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些年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快速发展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挑战,增加了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经济法学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重要性具有非常清晰的认知。为了更好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需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强审计工作,从经济法学视角下针对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确保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周蓓,唐烈英.经济法学背景下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研究[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2,22(02):42-44+60.
[2]殷超.完善我国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几点建议[J].财经界,2018(36):140-141.
[3]江岭,王彦杰.浅谈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基于矛盾分析法[J].时代经贸,2018(02):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