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德育教育与生命教育的有机结合
​张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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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梅英,. 浅谈小学德育教育与生命教育的有机结合[J]. 现代教育教学研究,2022.9. DOI:10.12721/ccn.2022.157075.
摘要:
小学属于基础教育阶段,在这期间需要让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质,为学生实现个性化发展提供动力支持。通过德育与生命教育的结合,丰富教育的内容与方式,正确引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本文主要从几个方面深入说明并探讨小学德育与生命教育有机结合的具体实施策略,旨在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关键词: 小学教育德育生命教育结合
DOI:10.12721/ccn.2022.157075
基金资助:

德育包含思想、道德、法治、心理健康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是培养学生思想道德与良好品质的重要途径,生命教育则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是引导学生探寻生命发展的内在规律,理解生命的价值与内涵,从而尊重生命,实现自身的独立、健康、全面发展。将德育与生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就是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念的同时,深化对生命和世界的认知。

一、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师素质

首先,在开展德育与生命教育的融合性教学活动的过程中,需要教师积极贡献自身的教学理念,尊重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学生的阶段性学习需求以及发展需求作为教学工作的指导方向,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地开展教学工作。另外,教师不仅要重视理论内容的教学,还要将实践活动引入教学活动中,从整体角度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习效果[1]。其次,教师应该为学生做好榜样带头作用,以自身规范化的言行举止感染学生,在潜移默化之中,为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带来积极影响。经过大量的教学活动的研究可以了解到,在小学阶段实施德育,与理论知识教学相对比,教师的行为引导产生的教学效果更加突出。

最后,教师要牢记自身的教育使命,自觉肩负起学生思想品德建设的教育责任。对每一位学生都要做到尽职尽责、有教无类、负责到底,不断以前沿的理论武装自己,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与专业素质。德育与生命教育的有机结合,属于一项全新形式的教学模式,目前教学经验还不够丰富,因此广大教师更要汲取生命教育相关的理论知识,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进行教学反思,以动态化形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变化和发展需求,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教学进度与内容做出调整,使两者的结合可以产生最大化的教育效能。

二、挖掘隐性资源,丰富生命内涵

生命教育不只要让学生明白生命的可贵,继而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要引领学生注重自己的精神生命,这是生命的高度。教学中,教师要善于挖掘隐性素材,引导学生实现其生命个体的“自我成长”,帮助学生塑造健康人格,让生命教育在课堂中真正发生、发声、发升。三年级上册第一单元主题为“快乐学习”,共三课“学习伴我成长”“我学习,我快乐”“做学习的主人”。本单元主要的教学目标是引导学生体会学习对人成长的重要意义;正视学习上的困难,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认识自己的学习潜力,树立学习的自信心。在常规的教学环节之外,笔者觉得教师有必要引导学生明白,学习是提升生命高度的重要途径。课堂中,教师可以以狼孩为例,说明学习与否决定了铺展开的生命模式的不同。因为长期与狼生活在一起,狼孩生活习性与狼一样,用四肢行走,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活动,只知道饿了找吃的,吃饱了就睡,不会讲话,智力低下。教师再列举一些充分体现生命价值的典型例子:海伦·凯勒丧失听力、视力,却凭着惊人的意志刻苦学习,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作家杏林子生前高位截瘫,但她残而不废,仅靠能动的两个手指坚持写作,她的作品每一篇都附有对生命美好的真诚赞美。这些可敬的人都在极为有限的人生中不懈学习,做了极为有意义的事情,成就了生之坚韧、生之伟大、生之张力!通过这样鲜明的对比,学生恍然大悟:学习是为了实现自我成长,更是为了实现生命价值,让生命更加丰盈美好。同样的教材资源,教师利用的角度不同,顿时产生了不同的效果。

三、情感体验,感受生命的意义

生命教育是有情感的,是能够触动学生心灵的,并且它关乎人的本性、尊严与价值。在进行德育教育时,教师不能忽略学生的情感体验。但当前不少教师对生命教育不够重视,开展生命教育的意识较为薄弱,也无法有效运用生命教育的理念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学会珍惜生命,深刻体会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教师应该在教育的过程中给予学生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去品味。教师可以开展一些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在体验的过程中感受生命的意义。例如,为了让学生学会尊重他人,教师应该让学生产生情感共鸣,更深入地理解何为尊重,如何尊重他人。并且,教师应该合理利用体验的方式激发学生参与的兴趣。

四、从德育与法治双重角度,正确认识生命

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既有关联又自成体系,因此,教师对生命教育的教学不能只从道德角度进行,也不能只从法治角度进行,无论单一地选择哪一个方向都是不全面的。因此,教师对小学生生命教育的渗透教学要从道德与法治两个角度出发。法律角度的教育,除了生命安全的教育,还有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以及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和重视的教育[2]。例如,在进行“感受法律尊严”的课堂教学时,教师可以通过展示法律相关视频资料,让学生真正体会法律对生命的约束和保护,学生也能够更加形象地理解珍惜和爱护生命,不仅是指自己的生命,还包括他人的生命。教师可以提问学生生命和法治的关联,帮助学生认识法律和生命推崇的自由、平等、民主,并不是无限的自由,也不是绝对的平等,更不是无条件的民主、自由、平等,民主都是建立在尊重爱护生命的基础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生命意义的追求。道德约束相比于法律的明文规定的条条框框,更多的是靠人们口耳相传,它更灵活,实用性也高,但是所有道德标准的执行和遵守都是在尊重生命、爱护生命的基础上进行的。道德在法律空白的地方,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占主要地位,但是当道德和法律冲突时,人们一般都是站在尊重生命的角度来建立评价体系。因此,道德与法治对生命的意义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它们所有的约束力和执行过程都是建立在生命的生死和人性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不仅与学生自身的未来发展相关,对小学生形成正确的生命观、价值观和对人性的进一步认识都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关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结语:

小学教育中,将德育与生命教育进行有机结合,可以让两者教育作用发挥到极致,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周小桃.生命教育视角下的小学德育主题活动实践探究[D].银川:宁夏大学,2016.

[2]吴昊.浅谈小学德育教育与生命教育的有机结合[J].文理导航·教育研究与实践,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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