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质量与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做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工作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发展时期,必须把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的政策、财政等方面的扶持,以确保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本文提倡运用项目工作法,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加快治理改造或替换不达标水源,采取水厂深度处理等方式,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强化水源及调水沿线环境监管。深入开展乡镇级及以下农村水源调查,不断提升农村水源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
1 福鼎市饮用水源地调查情况
1.1 饮用水源地情况
福鼎市现有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有1处,为南溪水库(原福鼎市山前水厂水源保护区实际上已于2010年停用),位于水北溪干流,供水范围为福鼎市主城区。乡镇级及“千吨万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3处,“千人以上”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23处,“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573处。
1.2 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
根据宁德市福鼎环境监测站2021年监测数据来看,2021年福鼎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南溪水库取水总量约为2726.668万吨。该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全年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优。乡镇级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大部分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个别乡镇水质出现超标:前岐镇牛头溪水库、沙埕镇党洋水库和管阳镇上安水库均为总磷超标,太姥山镇金鸡山水库铁指标和点头镇大峨水库锰超标。其中“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2.1%。“千人以上”水源地从2022年起每半年监测一次,“千人以下”水源地尚未制定监测方案。
1.3 水源地保护原则
水源地保护应遵循水质不降低的原则。一是要强化水环境承载力约束,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严格遵循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就是依据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和排污现状,从城镇污染、农村污染、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等方面,统筹考虑提出水体污染控制的技术方案;三是合理规划入河排污口的空间布局提出现有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四是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确定水源保护区范围,严格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及环境状况评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治理。
2 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水质提升方案
2.1谋划思路
根据现有资料,对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汇水流域开展实地、深入调查,进一步掌握污染源信息,并分析主要污染成因。结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水污染防治项目入库要求,因地制宜提出水源保护措施,并进行方案比选、经济估算等,形成工程项目清单,编制项目可研报告,为下一步争取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奠定基础工作。
2.2工程措施
一是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展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标识牌设立等。二是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主要包括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住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如污水管网建设,小型湿地、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用于控制面源污染的生态沟渠、生态缓冲带建设等项目。三是保护区内风险源应急防护。风险源附近建设防撞护栏、导流渠、应急池、拦污坝等。四是全县水源地的水源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水华监控与预警项目,水源地的水华防治或应急打捞控制等。五是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水源地入湖通量监测、风险源监测与信息化环境监测平台。
2.3非工程措施
一是开展定期巡查。对已划定的水源保护区,由属地乡镇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快速查处;对缺失、破损的界桩、标志牌、警示标志、隔离网等,要及时修复。对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后,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属地乡镇应依法依规取缔;对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前合法合规建设,暂时不具备拆除或者关闭条件的,应实事求是地制定方案,实施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水环境安全。暂未划定保护范围的,以取水口为中心开展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施分类处置、逐一整改到位,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开展定期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应定期开展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其中“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各乡镇应组织相关行政村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对风险隐患较大、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的饮用水水源地可适当增加监测频次,相关信息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完善监测预警。生态环境部门应牵头建立水环境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渠道。发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或排查发现存在重大水环境安全隐患,各属地乡镇要立即通知上下游政府,并报告市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对水质的影响,确保群众安全用水。各乡镇要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机制,备足应急处置物资,设立安全管理员或巡查员加强日常巡查,农村集中供水的经营单位要设立专人负责水源地环境管理;单村、联户、单户取水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水源地环境管理,做好卫生清理、消毒和看管维护,避免病毒、细菌污染水源。对单一供水来源的行政村要做好应急供水措施,有条件的行政村要建设备用水源。
3 结语
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整治难度大,属地政府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真正担负起饮水水源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坚持全面覆盖、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标本兼治、长效常治,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参考文献
[1]袁嘉苗.农村型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问题与保护对策[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2,3(15):175-176+185.
[2]祝华威.宁夏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问题研究[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22,51(05):14-15.
[3]何荷,南晶,杨昌涛,沈小兵,吴建斌,李建华.嵌入式水库在饮用水源水质提升和水生态保护中的作用及风险分析[J].净水技术,2021,40(06):47-56+153.
[4]李建钊,李仙,朱瑞瑞,钟红艳.饮用水质污染物监测技术综述[J].分析仪器,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