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类改革下国有出资人模式的重构
袁碧华
生成PDF 清样下载 引用

复制成功

导出题录

参考文献( GB/T 7714-2015 ) 复制

袁碧华,. 国企分类改革下国有出资人模式的重构[J]. 经济与管理学报,2020.4. DOI:.
摘要:
分类改革是我国此轮国企改革的核心。要实现分类改革的目标,必须对关乎国企管理体制的国有出资人模式进行重新审视。我国国有出资人模式主要有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两种。但无论是以国资委为代表的集权出资模式,还是以行业或地域为标准的分权出资模式,其主要缺陷在于没有回应国企分类改革的要求,没有区分商业类国企与公益类国企而分别构建出资人制度。实际上,在国企分类改革下,有必要确立集权模式与双重模式并行的混合出资人模式。针对商业类国企应采国资委集权出资模式,由国资委专司"管资本",剥离其监管企业的职能;而针对公益类国企应采功能双重出资模式,由多个部门分工协作,既"管资本"也"管企业",实现有效监管的职能。
关键词: 国企分类改革国有出资人模式集权模式分权模式混合模式
DOI:
基金资助:

》在线投稿系统

*文章题目:
*作者姓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备      注:

*上传稿件:

支持上传.doc,.docx,.pdf,.txt,.wps文件

投稿须知:

1、审稿结果将于1~7个工作日以邮件告知,请注意查收(包含录用通知书、审稿意见、知网CNKI查重报告)。

2、提交投稿后,若7个工作日之内未接到录用通知,则说明该文章未被录用,请另投他刊。

3、凡投寄本刊稿件,如在内容上有侵权行为或不妥之处,均应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编辑、加工和修改,如不同意,请附说明,以便妥善处理。

4、多作者文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通知用稿后不再改动。

5、凡投往本刊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其版权归本刊所有。

6、本刊已全文录入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被收录,请提前申明,未申明者,本刊一律视为同意被收录。

7、请勿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