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逐步加深,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的主流模式。企业间的整体分工变得更加的细分化,公司内部的原始生产、供应和营销链已演变为公司之间的生产、供应和营销链,从前的单一客户的竞争演变成了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同一供应链上的企业相互成就、相互依存。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企业和中国政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来克服金融危机和遏制通货膨胀。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供应链金融是依据供应链的特点主要针对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设计开发的一种全新形式的融资产品体系和融资模式,通过对供应链中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管理与控制,特别是对资金流的控制有效的融合供应链的管理体系之中。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供应链金融为其开辟了一种全新的业务模式,增加了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对其未来的发展及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现了商业银行自身竞争力的提升。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从新世纪初开始,根据标准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原则,供应链金融为未来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升了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核心价值。同时,中小企业信贷配置的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工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战略调整的重大问题。目前,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大多数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其面临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因此进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它为供应链金融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作用,进一步促进了供应链金融的良性发展。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市场风险是指抵押物的商品价格会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若市场价值下跌则会导致贷方还款失败的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许多贷款业务都由贷方的个人资产覆盖,这些个人资产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市场价格。特别是保兑仓融资、融通仓融资均使用商品或存货作为抵押品,这些抵押品的价格不断变化,给商业银行的信贷带来了市场风险。
(二)政策风险
在我国,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计划,地方政府颁布了-系列相应的政策来促进或限制特定行业的发展。如果对特定行业的影响是限制发展,那么该行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也会受到限制,造成整体供应链上的企业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资金支持以及信贷保证。如果商业银行向这些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那么后期贷款不良的风险将会大大提高。
(三)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作为近几年来才逐步发展的新兴领域,其法律法规的建设尚不健全,适用于商业银行的专属法律规定屈指可数。另外法律制度的每一次调整都伴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对法律条文的正确理解和应用都造成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潜在的法律风险。
(四)信用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以及其实际的风险管理而言,信用风险是其中最为主要的风险之一。一般而言,如果想要获取较高的商业银行信贷额度就要求企业拥有良好的资产水平和较高的利润率。但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的体量较小、资产状况较薄弱,并粗大多数需要提供第三方的担保,因此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只能通过抵押获得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最重要的是,中小企业的破产风险比大公司的破产风险高得多。例如,在非结构化风险的情况下,中小型企业的管理不善和相对较少的客户资源可能导致诸如公司破产之类的风险。如果收入不好,企业
可以选择关闭并重新开放新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基本成本也非常低,但对贷款银行来说将会有呆账和坏账产生进而产生信用风险。
(五)操作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包括六大步骤:贷前审查、贷款资料的准备、贷款审批、贷款放款、贷款后管理和贷款回收。每个环节都会带来操作风险,从而损害商业银行资产和商业银行声誉,对商业银行造成不利影响。首先,在贷前审查阶段,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实际交易的,因此这些交易信息是风险评估的基础,但是普通商业银行客户经理的专业知识有限,很难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以做出正确的评估。其次,在贷款审批阶段.信贷审批员可能有主观欺骗或面临客观上的人才短缺等问题。另外因为它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所以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制度缺陷。商业银行必须充分考虑以上所有因素并且严格控制所有环节以降低操作风险。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一)提升对抵质押物的动态管理
在供应链金融中,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套完整的利率风险预警机制,根据每笔业务设置其专属的利率预警标准。当利率发生变化时,抵质押物的价格也会随之变化,当抵质押物的价格低至预警范围内,商业银行就应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或通知融资企业增加抵质押品的价格来降低贷款不良的风险。另外,除了建立完整的利率风险预警机制之外,商业银行也可以要求融资企业提供多种抵质押物,以降低利率变动带来的影响。
(二)加强供应链金融的自身制度建设
商业银行应完善现有的供应链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研究和分析潜在的法律风险,以设计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法以此来规避现行国家法律制度的缺陷,同时通过对法律审查系统的优化以此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内部控制,减少业务过程中的法律纠纷。
(三)提升对全产业链.上相关授信主体的综合准入管理
提升对全产业链.上相关授信主体的综合准入管理可以有效改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信用风险。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作需要对整个产业链中的信贷运作进行管理而不是只面对融资企业,因此需要基于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来全面、客观地评估融资公司的准入资质并对供应链中每个主体的信誉、合同绩效,业务水平,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
对融资企业的贷前调查是商业银行授予信用之前必须完成的任务,并且是后续工作的基础。商业银行需要全面了解融资企业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商业银行可针对不同的主体制定不同的审查标准,并针对不同的业务制定详细的审查要点。另外,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其综合实力决定着整个供应链的质量。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许多业务的确立都是建立在核心企业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因此对核心企业的综合准入管理也需要格外重视。
(四)优化业务操作流程
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众多的业务环节和复杂的操作步骤,而复杂的业务流程会增加潜在的风险。因此,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中,商业银行需要建立一套标准化的风险管理流程。首先要了解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的运营状况,在严格贷前审查的同时按照既定标准进行业务流转。其次要减少贷前审查员的主观判断,用科学的测算方法将风险管理数据化,为后期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业务决策提供精准的铺垫。同时在实施供应链金融业务后,有必要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本控制,这不仅可以降低业务运行成本,还可以提升成本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海芳,王明涛,王鑫怡,马培培,张笑愚.供应链集中度研究综述——基于文献计量和知识图谱的分析[J].会计之友,2020(19):1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