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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失落与追寻

张印媛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湖南长沙,410000

摘要: 教师这一职业是能给人带来幸福感的职业,但目前许多教师缺乏职业幸福感。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教师职业自我意识薄弱、教师的付出与回报割裂、教师的创造性被消磨。要想教师能够重新找寻职业幸福感,也必须从三个方面努力:教师要树立清晰的职业自我意识;保证教师的生存需要;给予教师足够的自主性。
关键词: 教师;职业幸福感;失落原因;追寻路径
DOI:10.12721/ccn.2022.15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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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把阳光撒播到别人的心里,首先自己的心里得有阳光。同样,要想把学生培养成能幸福生活的人,教师先是一个幸福的人。只有幸福的教育才能培养幸福的人,教师在教育中体会不到幸福感,学生就很难在学习中体会到幸福感。但是目前教师的幸福感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缺失,那么教师缺失幸福感的表现是什么呢?教师为什么会缺失幸福感呢?以及当我们探寻到了教师缺失幸福感的原因之后,我们应该怎么去追求教师的幸福感呢?

一、教师职业幸福感及其缺失的表现

谈到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我们会追问幸福是什么?扈中平认为“幸福既是客观的,但更是主观的,而且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幸福有其客观来源,比如物质财富、社会地位。但幸福终归还是一种主观感受,它幸福是基本的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个体精神的充盈。弄清楚幸福是什么之后,我们会发现教师的职业幸福也来源于主观感受和客观条件这两方面内容。理论上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能够感受到无限的幸福,但实际上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总体情况不够理想。在身体上,他们被长期超负荷的工作所束缚造成了一些职业病;在心理上,他们被前途无望、一筹莫展的情绪所困扰,职业生活中充满着烦躁、郁闷等消极的情绪。在信仰上,他们感受不到教师职业生活的意义,找不到确定的方向,缺乏教师的使命感。那么,究竟是什么造成了教师幸福感的失落呢?

二、教师幸福感失落的原因

教师幸福失落可以从教师职业自主意识、物质回报与付出的关系、教师创造性的消磨中找到主要原因。

(一)教师职业自我意识的薄弱

一种职业是否具有幸福感不仅与职业性质、社会对职业的认同相关,而且还与从事这一职业的群体的职业自我意识密切联系。职业自我意识是指教师对自身职业的认同与理解,他能够回答“教师是谁?”“为什么选择当老师”?“当老师究竟意味着什么?”等问题。但目前有许多教师缺乏对教师职业的自我意识,他们并不是认同或喜欢教师这一职业才选择教育工作的。有的教师因为生活压力而被迫从教,有的教师因为寒暑假而选择从教,有的教师因为父母的期盼而从教,有的教师为了有个稳定的工作而从教......因此,当这些教师真正参加工作之后,面对多方压力、繁重的劳动、薄弱的薪资和假期培训的现实,职业的倦怠感很快会取代参加工作的新鲜感,从而消减职业的幸福感。

(二)教师付出与回报的割裂

收入与幸福息息相关。作为人类,追求依法取得的合法收入是正当的、符合人性的。教师首先作为一个有独立个性的人,同样有自己的欲望和需要。本质上,教师群体与其他职业群体之间是一种共同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做贡献的合作关系,是一种“相互交换自己的劳动、取得应有报酬的平等关系”。我们不能过分的苛责教师,只强调其“春蝉到死丝方尽”的奉献精神而不给予其等值的物质回报。虽然国家试图通过法律来提高教师的工资,但实际上,“教师工资的‘含金量’很低,很难与政府部门的公务员相提并论。同时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工资被拖欠。即使在高校,如果没有其他创收渠道,教师的收入也很低。”同时教师责任的弥散性、“当代社会里人人对教师应做什么和怎样做什么都持有自己的看法”导致“社会大众一味要求教师奉献、付出,却漠视教师的生活情感需求”,甚至对教师拥有法定的寒暑假指指点点、愤愤不平,这种索取与付出的割裂势必会降低教师的幸福感。

(三)教师创造性的消磨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但在真实的教育情境中,“教育的任务变成完成学校一系列的工作、事务与上级要求”,包括赢得各类竞赛、提高班级升学率、补交各种教学资料,这不利于对真实生命成长的关注。“作为教育者的教师,在忽视学生真实生命成长需要的同时,自己生命在职业生涯中的成长价值也被忽视,强调的仅是其工具价值。”教师独立的创造性“在日益增长的复杂的官僚主义的侵袭中”慢慢被消磨掉,成为一个墨守成规的教书匠。马克思认为给人尊严的职业是在自己的领域内进行独立创造的职业,而非把人当做奴隶般的工具的职业。因此,在物质回报本就薄弱的教师行业,教师通过成为学生健康成长、健康发展的促进者,积极思考、不断创新的培养者来提升自己的精神幸福感的这一愿望也因缺乏自主性而被削弱。

三、追寻教师幸福感的路径

(一)职业自我意识——幸福感的内在动力

有着清晰的职业自我意识并热爱自己职业的从业者是幸福的,大多数的教师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但还是有一部分的老师缺乏对自身职业的认同和理解。首先,在选择从教之前需要对教师这个职业有着充分的认识。“从比较公正的立足点来看,教师从事的教育工作是一项物质待遇比较清贫的事业。”将升官发财寄希望于教育是不现实的,但教育工作却是一项充盈精神、希望和生命的工作。教师要想在职业中收获幸福感,需对这一点有着清醒的认识;其次,“干一行爱一行”,热爱这一职业。不管是什么原因进入学校成为一名教师,但“在其位”,就要“谋其事”,用热情填满这一份工作;最后,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与培训,接受先进的思想观念,提高教师各方面素质,形成积极的职业自我意识。

(二)生存需求——幸福感的物质基础

教师的幸福感来源于物质回报与精神回报的统一。虽然教师职业更强调精神回报的获得,但是这并不是否认物质回报对于教师的重要性。教师也是普通人,既要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还要养家糊口。同时强调物质回报也不是单讲金钱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而是保证教师的收入能够过一种比较惬意的生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教师的幸福感是对于“付出与回报关系的认同”。因此,需要提高教师的经济地位与待遇,获得在物质上的满足感。

首先,要按时发放教师工资,拖欠工资会在很大程度上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情感上给教师造成伤害;其次,各级政府应该加大教育投入,继续提高教师的工资水平。虽然我国财政性教育支出已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 4%,但仍需进一步提高教师岗位工资和奖励性工资,补偿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完善教师的医疗、社会、失业保险,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最后,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分配教育经费和资金。

(三)生命价值——幸福感的精神支柱

教育是点化生命的人间大事,叶澜提出“教天地人事,育生命自觉”的观点。因此,教师的追求不应该止于物质财富的获取,仅仅将教育视为一种谋生的手段,满足于其维持生计的实用价值,同时也不应该局限于满足社会需要的工具价值层面,而是要追求激发学生创造性的内在生命价值。首先,学校要减少教师的非教学任务,给予教师更多的自主性。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支持教师的创新性决定,给予她不断尝试的平台。其次,不同的学科具有不同的育人价值,教师要挖掘所教学科的育人价值。教师不能孤立的将知识传递给学生,而是将学科知识与学生生活世界生动地联系起来,触发学生的兴奋点,诱导学生发现新的问题,激发学生的潜能。最后,教师要提高自己的创造力,唯有具备创造力的教师才能培养出拥有创造力的学生,教师自身的职业生命状态因创造而焕发活力,学生因这种教育实践而拥抱自主自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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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印媛(1998—),女,汉族,湖南益阳人,硕士在读,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教育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