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的多样化和丰富化,充实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了支持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在监管模式、监管制度等方面予以创新,确保节目监管取得成效,保障广大观众收看高质量节目内容的需求。近年来,广电总局对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但是各个地方的监测台,仍然存在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方法单一化等问题。这就需要地方监测台必须基于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监管工作的改革创新,从制度、人员、技术等方面构建全面的监管体系,确保节目质量和支持媒体发展。
1.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的价值分析
1.1避免综艺节目过度娱乐化
综艺节目具有较强的娱乐性质,受到了各个年龄段观众的喜爱。例如央视的《正大综艺》、《星光大道》以及卫视的《向往的生活》等,由于形式新颖、氛围轻松、老少皆宜,收视率较高。近年来,综艺节目的类型丰富、数量增多,竞争也更加激烈。其中一些综艺节目由于审查不到位,片面追求娱乐,而放松了对节目内容和质量的把关。通过落实节目监管,对于各类综艺节目实现从前期引导、中期监督、后期改进的全过程管理,让这类节目在娱乐观众的同时,也能够发挥传递正能量的价值。
1.2防止娱乐新闻的错误导向
近几年“真人秀”、亲子类节目在许多地方电视台热播,通过邀请明星参与,展示明星的生活、情感,对观众产生了较强的吸引力。但是这些娱乐节目中也夹带着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价值导向,容易助长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通过强化电视节目监管,从源头上对娱乐新闻的真实性进行把关,防止广播电视台利用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作为噱头骗取关注;对娱乐节目的内容进行监管,对于节目中存在暴力、血腥的情节,或是传递不良思想、腐朽观念的内容,要予以整改或删除。确保最后播出的节目能够符合主流价值观。
2.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的创新模式
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要求,地方监测台在监管模式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创新,目前已经形成了多种成效显著、值得推广的监管新模式。
2.1点面结合的监督模式
此模式中,“点”即广电总局,负责统筹规划,并针对地方监测台报告的各类问题,进行评判和处理;“面”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监测台,对各自负责的节目内容进行全天候的监听监看,确保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处理。通过上下联动、点面结合,构建立体化的节目监管体系。以总局监管中心为例,不仅在全国成立15个监测台,而且配备了一支专业化的视听评议队伍。对于监听、监看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监测台评议人员进行分析之后,汇总问题统一上报监管中心,在由监管中心统一上报总局各司局,各司局视问题严重性要求相关广播电视台进行整改。切实提高了节目监管成效。在融媒体时代,点面结合的节目监督模式,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其一是职责分工明确,上下联动、有机配合,解决了节目监管中因为相互推诿责任而引发监管漏洞的弊端,真正实现了无死角的监管。其二是优化了监管力量的分配,尤其是在市一级的监测台,以点带面的模式可以最大程度上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缓解地方监测力量不足的困境也有积极帮助。
2.2管办互动的监督模式
以往的节目监管是由监测台单向的对各类即将播出或正在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听监看。而“管办互动”的监督模式,则要求监管台和广播电视台开展双向交流,一来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让监管更加全面和彻底;二来也能够增进互信,无论是对于广播电视台的健康发展还是监测台工作开展都是大有裨益的。在此模式下,监测台的评议员与广播电视台的制片人、主持人等,经常性的坐在一起探讨广播电视节目的优缺点。监管者从专业角度或者是依据国家规定提出的中肯意见,能够帮助广播电视台及时改正和优化节目内容,对提升节目质量和收视效果起到了积极帮助。除此之外,在双向交流中也让监管人员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流程等有深入了解,避免了“外行指导内行”的问题。在当下的媒体行业环境中,管办互动的监管模式也有独特的优势,以监管为手段,引导广播电视台甚至是整个媒体行业实现了健康发展,进而满足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3.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工作的发展对策
融媒体时代,无论是新媒体还是广播电视台,都必须在严格的监管之下才能保持良性地、健康地发展。因此,广播电视台既要主动的接受监管,严格遵循行业制度规范;同时地方监测台又要主动转变思路、创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对各类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力度,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发挥威慑作用和增强约束力度。
3.1以完善监管制度为抓手
要想彻底走出“治理—潜藏—反复—再治理—再潜藏—再反复”的循环怪圈,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节目标准。现阶段地方监测台虽然有自己的一套监管制度,但是近几年媒体行业发展迅速,而监管制度的内容因为未能及时更新、调整,已经不能完全适合融媒体背景下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需要。因此,监测台要紧跟媒体行业发展趋势,以及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管制度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针对制度中的缺陷、漏洞,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例如,为了进一步提升监管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在新的监管制度中要重点增加惩处条款。对于那些被警告或责令整改后,节目依然不过关的广播电视台,给予相应的惩罚,维护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完善的监管制度必须要推行下去、落到实处,才能发挥预期的作用。地方监测台还需要积极探索各项监管机制有序实施的具体方法。例如,将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到基层监管职工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对于严格按照制度完成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的,给予表彰或奖励;相反那些无视规章制度,凭经验办事的要给予批评和警告,通过这种方式让监管制度得以顺利执行。
3.2以培养监管人才为基础
从我国媒体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推进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将是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除了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外,监管队伍的培育工作也要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来对待。尤其是对于市一级广播电视台,目前仍然存在监管人员数量少,以及专业素质差的问题,影响了监管实效。因此,下一步要重点从选拔、培训高素质监管人才方面,扩充监管队伍规模,满足地方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工作开展的需要。当然,也要注意平衡好监管人员数量以及监管人工成本之间的平衡关系。通过创新监管技术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工成本,也是未来地方监测台发展的一种趋势。同时,还要建立监管人员的常态化培训机制,要熟悉最新的监管制度,运用最新的监管技术,高效率的履行好融媒体时代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重任,为广大观众提供高质量的节目。面向本单位的一些入职不久的年轻职工,提供“老带新”或者是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帮助年轻监管人员快速成长为地方监测台的中流砥柱,为推进监管机制的改革、监管方法的创新等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
3.3以创新监管手段为核心
地方监测台应当以广电总局出台的各项制度和做出的重要指示为最高行动标准,在此基础上充分结合地方广播电视台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完善的监管方案,履行好融媒体时代地方监测台的职责和使命。监管技术的创新不仅可以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压力,对于解决基层监管人手不足的问题有一定帮助,而且还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争取在节目的制作阶段,或者是未进行广泛传播时做到监管、整改,避免有质量问题或错误导向的节目产生恶劣影响。尝试利用AI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建立实时审查系统,代替人工完成7×24小时的全天候审查,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从源头上杜绝播出不符合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另外,地方监测台还应建立监管黑名单、重点监管名单。对于提出警告、责令整改,但是仍然拒不改正的,将其加入黑名单,杜绝节目播出并责令相关媒体关停此类节目;对于提出警告以后,能够按照地方监测台要求完成整改的,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提高监管力度,防止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通过实行新型监管手段,实现了对地方广播电视节目的精细化管理,有助于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所在。
3.4以畅通监管渠道为手段
融媒体时代的一个典型特点在于广播电视节目的类型变得更加丰富,相应的节目数量也不断的增加。这种情况下对于地方监测台来说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因此,地方监测台迫切需要转变工作思路,拓展监管渠道,形成专业监管为主、群众检举为辅的双重监管模式。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这一工具,为广大听众、观众提供发言、反馈、检举的渠道。然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这样就可以减轻监管的压力。除了广播电视节目方面的监管,作为监管机构还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管反馈机制,及时关注网络的新动态。尤其是与广播电视相关的一些节目与内容,这些内容应该与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如果发生了一些其他的问题应该及时的进行检查。还要通知相关机构进行整改,这样才能更好地完善监督机制,也让监管的效果得到提高。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地方监测台还可以设立激励机制,例如对于那些检举不良广播电视节目的观众,给予表彰或者是提供奖金。让更多的观众踊跃的参与到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中。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共同维护好媒体市场环境。
结语: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满足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促进精神文明社会建设有一定的帮助。但是融媒体时代下媒体行业内部竞争激烈,部分广播电视节目为了提高收视率,而放松了对内容的审查和对质量的要求。这种情况下通过发挥节目监管的职能作用,依托完善的监管制度、高素质的监管人才以及新型的监管手段,实现对各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全面、实时监管,确保优质广播电视节目的供给,满足广大观众收听、收看优质节目的诉求,保证了广播电视台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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