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美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美育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渠道,尤其在新时代背景下,随着教育现代化的逐步推进,美育的作用更加突显,从目前出台的各项教育方针上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建立中小学学生美育素质评价制度”,要求把美育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从这些文件中可以看出,随着教育现代化的推进,大力推广美育势在必行。
一、充分认知学生的美育素养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于“素养”的释义为,“通过后天学习而获得的一种特质”,也就是说,素养是学生在后天学习中通过努力获取的基本能力。那么就美育素养而言,则是指学生所具备的“艺术特质"。因为随着现代教育的不断发展,美育对美的追求越来越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新颁布的《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要对美育课程从性质、目标、结构、内容、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而且指出“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在这里清晰地阐述了美育与美术课之间的关系,新课标也对提高学生的美育素养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教材中那些繁杂、偏难、陈旧、机械识记的知识进行删改,不能再作为学生美育素养的成果进行展示,还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需要体现出的美育素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是能够对美育形成的历史、表现特征有基本的掌握和了解,比如,让学生通过学习了解不同时期的美术作品及其特征;二是对于美育的方法和过程要有基本认知,比如,学生要知道美术创作的材料、造型、艺术手法等;三是有欣赏美的基本态度和能力,并能充分发挥美育的功用;四是运用艺术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观点,对艺术作品有自己独特的欣赏、评价角度;五是能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美,提高自身的审美能力,保持独特的审美情趣。由此可以看出,在义务教育阶段强化美育,充分体现了美育在学生素养培养方面的重要价值,它是中小学生素质养成的重要途径。对于学生的美育而言,它要求学生有自身的先天禀赋方面的因素,如对艺术作品的自我感知能力,更重要的是后天的强化教育,在美育中,学生通过不断努力学习,美育修养不断得到提升和发展,从而获取一定的审美能力和技能,去改造生活,实现自我价值。
二、教育现代化背景下如何做好中小学美育评价
(一)美育评价方式要多样化
就美育的评价过程来说,不能分数论,也就是说量化评价的手段应该是丰富多样的,不能单纯地以分数来决定学习的成果。从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角度来说,评价时不能只以分数高低来做判断,而忽视了过程性评价,如果这样的话又走到了应试教育的怪圈。因此,在教育现代化大背景下,对于美育的评价要采取更科学、合理的方式,争取把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二者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这里所说的质性,是指对学生进行的过程性评价,其评价体现为-份调查报告、一份调研分析,也可以是教师对学生美育学习的一个发展分析报告,也可以是学生的动态评价。在评价的环节上,一定要将过程性评价与最终评价二者统一起来,其中的最终评价可以作为学生最后升学的主要参考依据,从中看出学生的美育素养和艺术潜质,而过程性评价是一个动态的测评反馈方式,用来督促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从而对美育进行改进,以取得更为理想的学习效果。
(二)丰富美育评价的内容
就美育的评价内容来讲,要从传统评价标准“知识的把握程度”技能的熟悉程度中走出来,打破学科本位局限,开展丰富多彩的多元评价,不但要偏重学生对理论的把握程度,更要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这是遵循了美育的规律,因为“过于强调具有理论导向知识的学科学力是不可取的,应该重视具体的工作和生活中广泛运用的技能与知识;它不是零散的,而是发端于各种基础工作的知识;它不仅是抽象的,而且是凭借一定的形式能够测定的具体目标。这种能力往往是通过扎实的义务教育阶段刻苦训练形成的,是终身可持续地发展的”。因此,开展美育要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因为这是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对于学生素养的提升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以初中的美术教育为例来说,课标有明确的要求,'“在教学中,要引导中小学生了解掌握中国美术发展史上5位或更多的著名画家及代表作品”“学生的美术作品是否有新意、是否把自己个性的思想和情感表达出来”是否对自己身边的环境进行功能的改进和形象美化”,根据课标的要求,在落实教学的过程中,这些都应该作为评价的内容。
(三)美育评价的标准要科学合理
就美育评价标准来说,不能有唯一性,要有多样性,不能采取一刀切的评价标准,在全国只有一-个评价方式、一套评价标准,这是不科学,也是不合理的,我国目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不同地方之间的教育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美育评价时,尽量要立足于地方实际,充分考虑地域的差别,根据各地的美育实际制定出适合自身需要的评价标准,从而促进当地学校美育的发展。
(四)美育评价要凸显学生主体
对美育的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才是评价的主体,在素质教育的评价中人们常常采用多主体的评价机制,可将其借鉴到美育评价中来,比如,如果是对具体的一位学生进行美育成绩的评价,新课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实施评价过程中要鼓励学生大胆运用互评、自评、教师评以及第三方评、座谈会等形式对当堂完成的学生美术作业进行评价,这也应该当作学生主体性评价的遵循原则。但是,推而广之,教学实践中对学校的美育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时,就要改变一下策略,评价的主体要发生变化,不能由单个的教育部门去具体实施,而要把学校自我评价、师生的反馈、地方督导、地方建设性意见都纳入评价中,当作评价实施的主体,这样的评价才是科学、合理、有效的。
结语
总之,义务教育的美育评价应该是多样化的,因为美育有许多的未知可能,如果制定一种评价策略就想一劳永逸,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美育评价最终要回归到美育的本义上来。就目前的美育来说,更加需要新颖的美育观、美育课程开发、教学管理、相应法规制度、社会美育导向等诸多方面的全力配合,只有这样,才能让美育真正深入人心,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国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就曾经提倡过“美育强国”的理念,而目前这种理念正逐步得到落实。所以,为了实现伟大的“中华民族复兴梦”,-定要把美育和评价落到实处,要让美育回归到其本真上来,美育的评价无论就国家的发展,还是学生素养的提升,都应该在评价中把‘发展"作为重要的理念去执行。
参考文献
[1]边钰. 辨别丑恶离不开正确的美育引导[N]. 四川日报,2021-09-0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