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中国哲学典籍英译一直以来都备受翻译界、文化界、传播学界等领域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道德经》被称为中国哲学的开山之作,是被翻译语言最多,出版数量最多的中国哲学典籍,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然而,中西文化的差异使得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一直备受争议。在翻译中国哲学典籍时,如何更好地传达原作的精神和文化内涵,提高翻译质量并促进跨文化交流一直是翻译学界所关注的问题。对《道德经》英译本进行对比研究,可以帮助西方读者更好地了解《道德经》中的思想和意境,促进中西文化交流与互动。本文以国外学者理雅各和国内学者王方路关于《道德经》第一章的英译版本为研究对象,基于赖斯翻译批评模式,从文本类型和语言内因素这两个角度对两版译文展开翻译对比评析,以期发现现有译文的长处与不足,探索提升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翻译方法,助推中国传统文化对外传播,促进文化交流与互鉴。
二、赖斯翻译批评理论
赖斯在其书《翻译批评:潜力与制约》(Translation Criticism: the Potentials and Limitations)中以布勒的表达、再现和感染的语言功能为基础,从译者的角度出发,将源语文本分为四种文本类型:重内容文本(content-focused text)、重形式文本(form-focused text)、重诉请文本(appeal-focused text)和以声音为媒介文本(audio-media text),并提出相应的翻译策略以及翻译批评的标准。赖斯认为,在评估译文时,除了要考虑文本类型因素,为确保翻译批评实践的客观性,还应考虑语言内因素和语言外因素。由于篇幅限制,本文仅讨论语言内因素。
2.1 文本类型
重内容文本旨在交流、传达信息,注重内容的表达。重形式文本意在表达和传递情感态度,注重形式。重诉请文本旨在呼吁、倡导或请求别人采取某种行动,并产生结果。这三种文本对应不同的翻译方法。翻译时,重内容文本要求注意忠实于源语文本内容,重形式文本要与源语文本形式和美学效果相似,重诉请文本要达到与源语文本同等的反应效果,以声音为媒介文本要达到源语文本的非语言媒体和其他成分的整体效果。
2.2 语言内因素
赖斯从语言因素分析了翻译的过程,将语言因素分为语义、词汇、语法和文体四个层次。从语言因素角度审视翻译过程,目标语应做到语义的对等、词汇的适当、语法的准确和文体的对应。这四个要素并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相互联系紧密的,只有真正理解和翻译文本的语义、词汇、语法和文体要素才能在目标语中保留源语文本的意义。与此同时,在不同文本类型中,处理语言内因素的侧重点不完全相同。在重内容文本中,更加重视词汇的选择是否得当,语法的使用是否正确;在重形式文本和重诉请文本中,更加重视文体的对应。
三、《道德经》英译本对比分析
3.1 文本类型分析
《道德经》体裁为散文,文本以哲学意义之“道德”为纲宗,论述修身、治国、用兵、养生之道,而多以政治为旨归,乃所谓“内圣外王”之学,文意深奥,包涵广博。根据赖斯翻译批评模式中对文本类型的分类,《道德经》属于重形式和重诉请的交叉型文本。翻译这类文本,既要保留源语文本形式和美学效果,也要达到与源语文本同等的反应效果。理雅各英译本中,受在西方学术思想和基督教思想的影响,选择尊重原文,采取直译的策略;王方路英译本中,更多采用异化翻译手段使英文读者接近中国传统文化。可以说,两位译者在翻译中国哲学典籍时,都兼顾了《道德经》作为重形式和重诉请的交叉型文本的特点,力求在保留原文形式的同时,达到与原文同等的效果。
3.2 语言内因素案例分析
3.2.1 词汇因素
原文:道可道非常道。
理雅各译:The Tao that can be trodden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Tao.
王方路译:The Way, which can be expressed by words, isn't t everlasting unchangeable.
“道”在中文中是一个非常具有哲学意义的词汇,其涵义包括了“宇宙间的规律和真理”、“人类生活的指南和准则”等多个方面。因此,在翻译过程中,不同译者会根据自己对“道”的理解,采用不同的词汇进行翻译。理雅各将其译为“Tao”,这种译法较为贴近原文的音韵和拼写形式,能传达出原文中“道”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和深刻内涵,但对于不熟悉中文文化和哲学的英语读者来说,可能会不易理解。王方路将其译为“Way”,则更加强调“道”作为生活准确和指南的功能,其翻译结果更加符合英语读者的阅读习惯和文化背景,但无法传达“道”的哲学思想和深度。笔者认为,译为“Tao”,并添加注释注明原文中“道”的含义,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译文。
3.2.2 语义因素
原文:常无欲以观其妙。
理雅各译:Always without desire we must be found, if its deep mystery we would sound.
王方路译:It’s to explore the mystery of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in the situation of constant Non-being.
此处原文有两种断句方式,断句不同,原文的语义也不相同。理雅各将其断句为“常无欲,以观其妙”,理解为“我们只有无欲无求,才能发现深层奥妙”,王方路将其断句为“常无,欲以观其妙”,理解为“经常处于无的状态是为了观察天地的奥妙”。由于学术界对于该句断句的讨论还存在争议,笔者不做过多分析。
3.2.3 语法因素
原文:无名天地之始。
理雅各译:Conceived of as having no name, it is the Originator of heaven and earth.
王方路译:Non-being is the beginning of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两位译者都用简单句进行翻译,但在主语选择上不尽相同。理雅各用过去分词短语作状语,以“道”为主语,用代词“it”代指避免了重复,这一处理方式补充说明了“无名”所对应的“道”,使译文更连贯,符合英语作为形合语言的特征,只传达“无名”的字面意“having no name”,保留了道家文化不可译的精神内涵。王方路选择简单句,以“无名”为主语,并将其解释为“Non-being”,即“(宇宙)不存在的状态”,认为“不存在”就是“天地之始”,语言更为简洁,但笔者认为,原文作者之所以写“无名”,就是在刻意保留“无名”的理解空间,译者在处理时最好也将其保留,从而体现原文的哲学意味。
3.2.4 风格因素
原文: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理雅各译:Where the Mystery is the deepest is the gate of all that is subtle and wonderful.
王方路译:...which is far-reaching and profound. It is the doorway of all mysteries.
两个英文译本在风格和用词上有所不同。理雅各译本更富有诗意和隐喻性,使用了“Where the Mystery is the deepest”和“subtle and wonderful等短语,再现了原文神秘的特质,给读者带来惊奇和敬畏的感受。王方路译更为直接和直接,选择“far-reaching and profound”和“the doorway of all mysteries”,侧重原文的信息性,将其呈现为事实或真理。两种译本都捕捉到了原文的不同方面,反映了译者的不同风格。
四、结论
本文以理雅各和王方路两位译者对中国哲学典籍《道德经》第一章的英译版本为例,基于赖斯翻译批评模式,从文本类型和语言内因素两个角度对两份译本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发现,在文本类型上,两位译者都兼顾了《道德经》作为重形式和重诉请的交叉型文本的特点,力求在保留原文形式的同时,达到与原文同等的效果;在语言内因素上,两位译者对原文部分语义的理解上一些差异,这也导致了两者对个别句段的翻译结果有所不同;理雅各的译本更加注重对原文词汇的传达,使用増译的翻译技巧改变原句语法结构,保留原文的风格;而王方路的译本则更加注重原文的可读性,对词汇进行意译,在语法上也是尽量使用简单句,语言风格上更加简洁,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读者的理解难度。无论是从传达原著思想的角度还是从英语读者理解和接受的角度来看,这两位译者的翻译成果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贡献。在翻译中,赖斯翻译批评模式可以作为一个有益的指导框架,帮助译者更好地把握原著的语言和文化内涵,传达给英语读者。
参考文献:
[1]REISS K. Translation criticism: the potentials & limitations[M]. Shanghai: Shanghai 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4.
作者简介:龙青青(1999—),女,汉族,重庆铜梁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英语笔译研究,单位:重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