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索
学术期刊
切换导航
首页
文章
期刊
投稿
首发
学术会议
图书中心
新闻
新闻动态
科学前沿
合作
我们
一封信
按学科分类
Journals by Subject
按期刊分类
Journals by Title
医药卫生
Medicine & Health
工程技术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数学与物理
Math & Physics
经济与管理
Economics & Management
人文社科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化学与材料
Chemistry & Materials
信息通讯
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地球与环境
Earth & Environment
生命科学
Life Sciences
首页
文章
海上货运时效对《民法总则》时效的分离与回归
DOI:
,
PDF
,
下载:
69
浏览: 516
作者:
梁开斌1 何丹2
;
作者单位:
1.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2.福州大学法学院
;
关键词:
民法;海上货物运输;时效
;
摘要:
在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救济中,货运赔偿时效与民法时效价值体系存在不协调。海上货运赔偿时效不能完全脱离《民法总则》时效自成一体,又必须兼顾海上货运作业和诉讼准备客观上较长的时间要求,由此形成了海上货运时效对《民法总则》时效规定的分离与回归关系。该分离与回归关系的平衡,应当回应海商审判实践的需求,延长海上货物运输赔偿时效期间至两年,扩展适用至承运人以外的海上货物运输利益相关人,并坚持时效法定主义的立场。
投稿
相关文章
大数据技术在金融风控中的应用研究
程序化护理干预模式在脑出血患者中的应用及对认知水平的影响研究
一种用于小孔径攻丝的工装设计
一种便携式自动控制气动短路接地装置研制
关于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研究
学术共建
清华大学出版社
北大中文系
国家工程技术数字图书馆
维普网
万方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