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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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3078-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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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执行股东会决议可免责性研究 下载:51 浏览:385
摘要:
董事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能以执行股东会决议免责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1条所引发的一个根本问题,其反映了董事在执行股东会决议与勤勉维护公司利益上所面临的义务冲突。对此,应以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作为协调义务冲突及董事免责的标准,明确董事在执行股东会决议时负有审查其效力的勤勉义务。股东会决议只有在满足要式性、事先性及拘束性的形式要求以及合法有效的实质要求时才能使董事免责。《公司法》第21条确立的是关联人在关联交易中不得获取超出市场正常交易之外的不当利益这一忠实义务,股东会批准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决议因违反该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这既是违反忠实义务的关联董事无法以执行股东会决议作为抗辩的根本原因,也是非关联董事因违反审查决议效力的勤勉义务而承担责任的直接依据。由此可消除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对我国现行法的误解。
我国民法典编纂与德国法律文明的借鉴——中国继受1900年《德国民法典》120年考略 下载:64 浏览:438
摘要:
2019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做出决议,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新时代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即将收官。回顾民法典编纂的渊源,清末民国时期的民事立法以及民法学说的发展都离不开对德国民法的借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德国民法的吸收也一直延续至今,并影响到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的编纂。我国民法典编纂选择效法德国,既有《德国民法典》本身的优势,也有对中国国情的现实考量。这是中国民事立法日益进步、成熟的重要标志。并且,这一过程作为世界法律文明交流的体现,对我国法治发展乃至世界法律文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如何让吸收借鉴的经验更为长久,更能为后世所用,仍值得进一步思考。
非常时期涉疫情犯罪教义学的重要问题 下载:68 浏览:381
摘要:
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需要建构特别的涉疫情犯罪教义学,这是一个融贯政策把握、刑法法理、解释方法等的综合存在,产生一些重要命题。司法解释对涉疫情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面向的体现,亦对刑法解释提出了新要求。把"疫情防控秩序"作为新生法益,可以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提供法理基础,亦对涉疫情犯罪之定罪与量刑的解释形成内在制约,需要在入罪与出罪、重罪与轻罪、重刑与轻刑的选择上灵活运用目的论解释,充分发挥刑法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新时代中国法理研究方法论 下载:66 浏览:389
摘要:
"法理研究行动计划"把作为知识形态的法理与作为学科形态的法理学区分开来,预设了一种新的实践主义、多元主义、动态主义的法理观,创立了一个以法理为中心主题和研究旨趣的法学新范式,开启了一条迈向法理时代或法理社会的可能路径。新的法理观呼唤法理研究模式的创新,推动法理研究方法论的变革。新时代中国法理研究,应坚持更为开放性、包容性的方法论,推进法理的科学化、公理化、时代化、民族化、实践化、大众化、跨界化、全球化、金句化、系统化,使法理成为一个生命力饱满、创造力充盈、穿透力强大的新兴知识场域。
法治价值观:以人的尊严为导向 下载:53 浏览:373
摘要:
法治价值观是法治理论的核心内容,决定着法治实践的方向与成败。法治的价值是法治因其性状和属性而对人的需要之满足的效用。法治价值不同于法律价值,是对法律价值的超越。对当代国际人权法和法治理论进行考察,可以从中总结出以人的尊严为导向的法治价值观。这一法治价值观的核心命题包括:人的尊严是法治的终极价值;法治是人的尊严的构成要件;法治对人的尊严而言具有构成性内在价值。法治与人权都是人的尊严的构成要件,是两个并列的概念。根据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方法,法治对法律提出了特定实质价值与内容上的要求:法律的内容要符合维护人的尊严之要求,即法律要尊重和保护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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