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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的实证研究——以A省基层法院为对象 下载:68 浏览:406

潘炳华1 周洪波2 《争议解决研究》 2018年1期

摘要:
我国立法机关于2012年对《民事诉讼法》“大修”时设立了小额诉讼制度,接着,于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中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具体适用进行了专门的细化解释。设立小额诉讼程序之旨趣主要在于,一方面是基于法院案件压力过大的现实状况,使之承载案件分流功能,另一方面,使得占基层法院一定数量的民事案件能够以最简易的方式审理、以一审终审的方式来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同时又能减轻因上诉给中级法院带来的审判压力,以此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之矛盾。然而,本文通过实证调查却发现,立法设立旨在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小额诉讼程序,在实践中存在适用率极为偏低和运行状况不佳,普遍的基层法院和审判人员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表现出消极和谨慎的态度,出现了“不敢用”之现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期的全国基层法院“消化”的小额案件将占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总量的30%左右之目标相差甚远。进一步的调研发现,导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偏低之原因既有立法上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不够完善,也有相关的配套制度如绩效考核制度、涉诉信访制度对法院、法官产生的消极影响。

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衔接的法教义学分析 下载:18 浏览:219

谢小剑 《法学学报》 2019年11期

摘要:
监察法明确了监察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的制度,由于"两法"强制措施、证据制度相差较大,造成了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街接中的诸多难题。从程序衔接的角度,对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院无须再刑事立案,退回补充调查处于监察调查阶段但应保障律师辩护权,审查起诉时有权否定监察调查的事实和作存疑不起诉决定。从强制措施街接的角度,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的留置效力相对延续理论较为合理,应当明确对被调查人的移送换押制度。从证据街接的角度,应当肯定监察调查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判断以监察法为标准,威胁、引诱获取的言辞证据依据监察法予以排除,监察调查的案件也应当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证据排除规则。

《周礼》所确立的诉讼程序考论 下载:64 浏览:401

程政举 《法学学报》 2018年9期

摘要:
《周礼》将狱讼案件分为刑罪案件和非刑罪案件两种。刑罪案件在听审程序上原则上实行两审制。刑罪案件一般由乡士、遂士、县士、方士初审,在查清事实、厘情罪名后在法定期间内将案卷材料、囚证等送交司寇,司寇在朝士的主持下在群士、群吏等官吏的参与下集体讨论议决;重大的刑罪案件在判决作出前,还需征询群臣、群吏和万民的意见。小的刑罪案件由乡士、遂士、县士、方士专决,当事人不服乡士、遂士、县士、讶士专决的案件可在一定期间内向司寇乞鞫。非刑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具有听审主体多元、诉讼程序的非程式性和一审制等特点。

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衔接与协调问题研究 下载:116 浏览:1523

周宇航 《航空航天学报》 2023年11期

摘要:
监察体制改革中监察机关权力的新增是改革的亮点,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主体从原有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移交给监察机关,而监察机关实质上不属于司法机关,监察调查获取证据的方式及证据显然不能适用刑诉法的规定,形成了新的“调查-审查起诉”模式。两法衔接规定得比较宏观,而在衔接细节方面仍需完善。

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收集与使用的问题分析 下载:369 浏览:2136

刘宏奇 何嘉隆 徐春 《法学学报》 2023年12期

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和使用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要通过适当的方法和途径来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辩护。然而,证据的保全、鉴定和使用往往涉及各种难点、挑战和问题,引发不少争议。因此,掌握证据相关的关键词和理论,对于参与民事诉讼的各方来说都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围绕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收集与使用展开了讨论。

房地产项目转让中股权转让方式的法律风险防控分析 下载:471 浏览:2540

蔡良平 《法学学报》 2023年1期

摘要:
房地产项目转让中,股权转让是其中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在实际转让过程当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保证股权转让有效进行,推动行业发展和进步。基于此,本文简单讨论房地产项目转让中股权转让方式的法律风险,深入探讨风险防控措施,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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