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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的登记对抗原理 下载:78 浏览:499

庄加园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11期

摘要:
立法者在引入动产抵押时,只借鉴了相对粗陋的规则,既未考虑到担保物权在担保人破产、遭受强制执行时的作用,也未考察声明登记制的公示原理,使其不仅难以发挥预期功效,而且在理论上屡遭误解。动产抵押的登记对抗要件并非用于解决无权处分时的所有权归属,而是具有不同于不动产登记的消极公示、分配清偿顺位、防止欺诈的功能。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仍具支配权属性,但其优先受偿顺位在破产、强制执行程序中都处于相对劣后的地位。若抵押人将其未经抵押登记的动产无权转让给他人,未登记的抵押权命运应视物权法第106条而定。

抵押权时效问题的民法表达 下载:86 浏览:479

邹海林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2期

摘要:
我国物权法第202条对抵押权的时效问题已有自创性的表达,为学理和司法实务制造了解释难题。缺乏对立法例经验借鉴的科学分析,总结我国司法实务的经验不足,以致物权法就抵押权的时效问题的表达具有了权宜性特点,内容草率、简单。抵押权的时效问题,依照物权法定主义,应属物权关系范畴,与我国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本无联系,这是物权法表达抵押权的时效问题的基础。因为有此考虑,我国物权法难以借鉴法国、日本和德国民法的已有制度经验,但可以借鉴渊源相近的我国台湾民法的相应表达。物权法第202条若以除斥期间制度来表达抵押权的物权变动及其效果,所有的解释难题将不复存在。

浙江省排污权抵押贷款实践特征分析 下载:45 浏览:379

杨斌 严俊 曹艳 陈佳 《可持续发展与创新》 2018年11期

摘要:
排污权抵押贷款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衍生政策,也是绿色信贷的创新产品,更是浙江省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之一。本文在全面调查浙江省排污权抵押贷款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归纳总结该项政策的发展历程和现有实施模式,分析其实践特征并剖析主要成因,为今后推进该项政策提供参考。

丹麦房贷证券化模式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下载:49 浏览:290

陈志英 《金融研究杂志》 2018年2期

摘要:
丹麦的住房抵押贷款系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运行最稳定的房贷系统之一,经次贷危机考验后,备受全球瞩目。本文介绍了丹麦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流程、特性及市场现状。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可考虑借鉴丹麦的成熟经验,发展安全性较好的表内资产证券化;并借鉴丹麦的平衡原则,做到抵押贷款利率、期限、货币与其对应债券的利率、期限、货币相互匹配。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以广西玉林为例 下载:36 浏览:263

李世炎1 陈华2 罗云1 《金融研究杂志》 2018年2期

摘要:
全国232个试点县(市、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已开展一年多,各地的进展不一,整体上取得了较大成效。但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如何处置抵押物逐渐成为各方关注重点,也成为阻碍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开展的难点。本文通过理论与工作实践,对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处置机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论海域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立法改进 下载:77 浏览:478

罗施福 《中国海洋学报》 2018年6期

摘要:
海域使用权的抵押是实现海域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我国关于"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的设定方式""抵押登记""不得设定抵押权的范围""不得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法律效果"等规范存在着不足与缺失。如,我国立法遗漏了"法定抵押"这一抵押权的设定方式;在抵押登记规范方面过度强调了登记机关的审查职权与审查责任,而忽视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等。这种状况的存在对海域资源市场化将有重大的阻滞作用。从合理性与应然性考虑,我国应当提高相关规定的效力位阶,同时进一步明确海域使用权法定抵押权这一取得方式,修正并调整"不得设定抵押权的海域使用权"的范围,明确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法律后果为抵押权无效。

关于司法拍卖中抵押财产的几点思考 下载:167 浏览:2021

张麒 《法学学报》 2024年1期

摘要: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重构了抵押财产转让规则,明确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该规则一方面致力确立抵押人(所有权人)对抵押财产的产权理念,不需要他人同意即转让名下财产,进一步激活市场上财产流通,促进经济社会活跃度;另一方面,为了平衡抵押权人(债权人)利益,同时规定抵押财产转让后原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财产仍为债权提供担保功能。民法典的这一规则,改变了原物权法下抵押财产转让的规定。从民事强制执行角度来看,该规则对司法拍卖抵押财产也提出新的课题,形成消灭抵押的拍卖消灭主义与带抵押的拍卖承受主义两种方式的选择,需要明确适用与规范统一。

论执行异议案件中案外人的救济路径——从一则案例谈起 下载:392 浏览:2048

葛云飞 《法学学报》 2023年11期

摘要:
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是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类型之一,相较于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而言,案外人处于信息更加不对称的地位。实践中,不能办理过户但完成交易的房屋很多,但不能过户的房屋交易风险大,被法院查封的概率更高,案外人多被卷入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纠纷之中,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本文结合案例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

抵押权行使期间规则适用法律探讨 下载:434 浏览:2727

欧阳挺 《法学学报》 2023年4期

摘要:
社会快速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流动,很多人们目前现有资金无法帮助其达到目标后,就必然要通过一些有价值的物品进行资产抵押,在这个抵押过程中就出现了抵押权的法律问题。抵押权主要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为了能够充分保护债权人的相关合法权益,在抵押权下,债权人有权利对抵押资产进行变卖或者优先受偿。但是,在实际的法律法规中,关于抵押权的相关法律条款还不够完善,这就使得在实际发生法律债务纠纷时,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就抵押资产出现了更多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有必要针对抵押权行使期间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进行深入研究。

借新还旧中权利冲突解决的法律问题研究 下载:488 浏览:2561

宁旌 《法学学报》 2022年11期

摘要:
借新还旧的性质自该行为出现以来,一直存在争议,以债的更新论认定较为合理。借新还旧中存在旧贷的特殊抵押权与新贷的担保物权冲突。当旧贷的担保物权为诸如购买价金担保权和最高额抵押权这类特殊抵押权时,新贷的担保物权不再具有特殊性质。实践中,订立借新还旧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可能有损自身利益的事项与担保人另行约定。

父母抵押未成年子女房产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下载:638 浏览:2716

陈奕婷 《法学学报》 2022年1期

摘要: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未成年人拥有财产的现象日渐普遍。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往往代为保管未成年人子女的财产,因此也出现了父母抵押未成年子女房产的案件。此类案件在处理时争议颇多,司法裁决也存在不同认定,不利于实现对未成年人利益的周全保护。通过对争议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要有效解决父母抵押未成年子女房产所形成的法律难题,应当从准确界定“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未成年子女财产”,以及准确理解《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性质等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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