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目标期刊

商事仲裁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研究 下载:64 浏览:410

罗贤东 《争议解决研究》 2020年6期

摘要:
对于仲裁的性质有多种观点,最典型是的准司法性和民间性,我们认为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是由私人行使"司法权",故借鉴合同的自立法性质,仲裁的性质应认定为自司法性质。全国现有255家仲裁机构基本上按照事业单位来设立和管理,多数观点认为应该成为民间组织,仲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将仲裁机构定性为具有行政因素的为公益目的的社会团体法人。对于仲裁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我们认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设立方式,规范仲裁机构的会员和职能,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将仲裁机构重组为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商事裁决机构。

人民团体在法律中的指代范围应符合宪法原意 下载:52 浏览:393

陈赛金 《法学学报》 2020年9期

摘要:
"人民团体"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宪法中特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的团体组成单位,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八大团体。现行法律中有15部规定了"人民团体",部分法律存在"人民团体"概念指代范围不明或扩大的情况。"人民团体"指代范围的扩大,突破了宪法原意,导致法律规范间发生冲突,影响法制统一性和严肃性,也为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境。现行法律对"人民团体"指代范围的理解和适用应严格遵循宪法原意,对于因立法问题而导致的指代范围扩大问题,应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合宪性审查等路径进行法制统一。
[1/1]
在线客服::点击联系客服
联系电话::400-188-5008
客服邮箱::service@ccnpub.com
投诉举报::feedback@ccnpub.com
人工客服

工作时间(9:00-18:00)
官方公众号

科技成果·全球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