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4:20

世纪中文出版社 ——“建设顶级中文期刊”为使命!期待与您同行......
请输入您想了解的内容!
截图后在输入框直接粘贴

请您为我的服务评分:

发送提交
我国民事自认的非约束性及其修正
DOI,PDF 下载: 24  浏览: 269 
作者段文波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辩论主义争点自认审判排除效
摘要:
我国于2001年设立了以英美法为样板的自认制度,但其并非诉讼体制转向当事人主义的一环,而是法院提高诉讼效率、简化审理的手段之一。从立法规定和司法运作来看,我国法上的自认具有非约束性特征,具体表现为适用对象泛化、成立场域扩大化与拘束效力单向化。这不仅导致当事人在庭审中倾向于一概否认对方陈述,抑制了辩论的活性,自认的争点压缩机能也随之丧失殆尽。从法律移植的便宜性、亲缘性而言,完善自认制度应当借鉴大陆法系的相关经验,并以辩论主义为理论基础。在以争点为中心的新型两阶段审理模式中,自认应限于争点整理程序期日,并以主要事实和重要的间接事实为对象,同时注重当事人排除争点的意思要素,以保障当事人自由主张和辩论。

版权所有 © 2025 世纪中文出版社  京ICP备20240860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