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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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3079-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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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 下载:58 浏览:437
  • 赵信会1 葛春燕2 《争议解决研究》 2018年1期
  • 摘要:
    随着新的仲裁法的实施,仲裁制度越来越得到民众的认可,但是我们既要看到仲裁制度发展的积极影响,也应该看到仲裁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国目前的仲裁制度在仲裁员的任职资格上、仲裁的受案范围上以及仲裁的证据调查和救济途径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针对我国仲裁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的意见,以期能够有益于我国未来民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 中欧电子商务消费争议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之比较研究 下载:63 浏览:442
  • 郑洁 《争议解决研究》 2018年1期
  • 摘要:
    本文以电子商务消费争议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研究对象。首先对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西方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制度比较;其次分析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性;接着,着重介绍我国电子商务消费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的立法与实践;随后引入欧盟消费争议的ADR机制(2),以英国、荷兰和瑞典等国的消费争议ADR机构为例,结合欧盟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相关立法,研究其对电子商务消费争议解决的作用和影响;最后,指出欧盟的经验对规范我国电子商务消费争议解决的借鉴作用,提出构建和完善我国消费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 行为保全程序中的证明问题研究 下载:63 浏览:413
  • 胡婷 《争议解决研究》 2018年1期
  • 摘要:
    行为保全程序中的证明问题涉及行为保全中的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程序、证明标准等方面内容。不同于实体法事项的证明,行为保全作为一个关涉重要实体利益的程序性事项,其证明问题将会呈现不同的样态。本文通过整理和分析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现行规则以及司法案例后发现:行为保全作为一项程序性事项,亦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制度;我国当前行为保全的证明对象趋向统一,包括权利、被申请保全的行为、保全原因;在程序设置上注重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以言词审理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例外;证明对象和证明程序的变化使得相应的证明标准呈现层次化,不同的证明对象和不同的证明程序存在不同的证明标准;而与此相关,法官的裁量主要以英美法系的四因素说为导向。
  •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的实证研究——以A省基层法院为对象 下载:68 浏览:399
  • 潘炳华1 周洪波2 《争议解决研究》 2018年1期
  • 摘要:
    我国立法机关于2012年对《民事诉讼法》“大修”时设立了小额诉讼制度,接着,于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中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具体适用进行了专门的细化解释。设立小额诉讼程序之旨趣主要在于,一方面是基于法院案件压力过大的现实状况,使之承载案件分流功能,另一方面,使得占基层法院一定数量的民事案件能够以最简易的方式审理、以一审终审的方式来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同时又能减轻因上诉给中级法院带来的审判压力,以此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之矛盾。然而,本文通过实证调查却发现,立法设立旨在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小额诉讼程序,在实践中存在适用率极为偏低和运行状况不佳,普遍的基层法院和审判人员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表现出消极和谨慎的态度,出现了“不敢用”之现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期的全国基层法院“消化”的小额案件将占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总量的30%左右之目标相差甚远。进一步的调研发现,导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偏低之原因既有立法上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不够完善,也有相关的配套制度如绩效考核制度、涉诉信访制度对法院、法官产生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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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份 201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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