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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息型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司法认定路径——以2019年“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切入 下载:56 浏览:351

商浩文 《法学学报》 2020年8期

摘要:
2019年"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对信息型操纵证券市场犯罪进行了规定,但是相关司法适用问题仍需明确。在刑法教义学上,"利用信息优势连续买卖"属于交易性操纵行为,"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属于信息型操纵行为,二者对应的是《刑法》第182条规定的"连续交易操纵"之叙明条款以及"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兜底条款。司法适用时要考虑行为人究竟是利用信息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影响证券交易价量,还是以信息为手段影响行为人决策,来判定相关行为的刑法规范适用;信息型操纵证券市场中"信息优势"判断重点应在于对"利用"信息优势做出判断。实践中,行为人主要是通过虚假的热点题材等利好信息进行误导、对真实信息的发布节奏进行控制、对信息的发布内容进行控制这三种方式对信息优势进行不当利用;行为人操纵之主观故意可通过操纵行为、市场环境等客观证据进行刑事推定。

我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认定路径研究 下载:154 浏览:1308

孙玲 《地理研究进展》 2023年11期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加深,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因其特有的品质特性在商品销售市场中受到消费者的普遍信赖,但商品侵权现象也随之而来。本文作者通过检索我国近六年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分析法院在此类案件中侵权认定路径的适用方式,并通过具体判例对法院在各侵权认定路径的适用过程进行详细分析,进一步探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认定路径中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可行性的完善建议,为我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认定路径研究提供借鉴。

公司决议不成立的认定路径研究 下载:83 浏览:1868

纪静 《现代教育教学研究》 2023年3期

摘要:
决议效力规则由“二分法”改弦更张到“三分法”,理论基础是公司决议的法律行为属性,具有独特的立法价值。决议不成立能够改善法律适用的非周延性,填补了无效事由过窄而造成的效力漏洞。然而,局限于不成立与可撤销的边界模糊问题,亟需构建科学完备的界定路径。在此背景下提出两步界定方式,首先确立决议成立的基本要件,兼顾一般要件与特殊要件。其次进一步探讨决议效力的瑕疵程度,揭示决议不成立与严重瑕疵间的关系,层层递推。由此,决议不成立规则的适用路径得以清晰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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