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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造地权:一个民法典物权编应当新增的用益物权 下载:53 浏览:329

唐俐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10期

摘要:
目前中国将填海造地作为海域使用权的一种类型纳入用益物权的范畴,将填海造地的基础权利定位为海域使用权,其母权定位为海域所有权,在理论上存在瑕疵,在实践上产生"换证难"等问题。填海造地的本质是将海域资源转变为土地资源,涉及广泛的公私利益和国家的多重身份。填海造地的基础权利的权能应当涵盖填海造地的各阶段内容,应创设填海造地权作为填海造地的基础权利及填海造地物权制度重构的基石,填海造地权在权利来源、权利内容、权利客体等方面都具有复合性,宜将其在未来的《民法典物权编》中确立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并通过明确填海造地权的设立、内容、权利的转让与消灭等制度重构中国的填海造地物权制度。

近10年连云港海域紫菜养殖区遥感监测与分析 下载:64 浏览:430

许海蓬1 张彦彦1 陈志远1 初佳兰2 《测绘科学与技术》 2019年9期

摘要:
近年来连云港海域紫菜养殖面积不断增大,为监测其发展趋势,本文利用Landsat-5、Landsat-7和Landsat-8卫星遥感影像为数据源,结合GIS空间分析方法,同时采用2017、2018年海域无人机影像对同期卫星影像目视解译结果开展精度验证,得出紫菜养殖区目视解译精度,以此获取近10年连云港海域紫菜养殖范围、面积和分布变化情况。结合等深线数据,开展不同深度区紫菜养殖面积增加和减少情况分析。该研究从宏观的角度掌握了连云港海州湾海域紫菜养殖的动态变化情况,对连云港市海域使用现状监管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起到一定的技术支撑作用。

基于三维实景技术的海域动态监管系统的应用探讨 下载:76 浏览:467

何金束 立勇傅 成来 《测绘科学与技术》 2018年7期

摘要:
海域动态监管是海域管理、海监执法和海洋资源保护有力的技术支撑,但是目前动态监测的手段主要以人工岸线巡查为主,辅以遥感影像判读,监视监测手段比较简单,不能满足海域动态使用评价与决策支持等高层次信息服务要求。据此,提出了的三维实景动态监管系统,通过三维实景采集设备,采集沿海地形地貌、港口开发及海域滩涂开发等高清实景图像和影像信息,经加工整理,建立系统数据库,利用最新的软件开发技术和GIS技术,结合海域遥感影像和发证数据,构建了一个智能化、可视化的辅助巡查系统。该系统在盐城海域动态监管中可以得到有效应用。

海域使用项目宗海图编绘前期分析方法探讨 下载:52 浏览:435

庄铎1 曾纪胜1 朱庆林2 《海洋研究》 2022年6期

摘要:
宗海图的绘制水平和质量在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与海洋资源管理工作中极其重要。文章总结宗海图绘制工作的经验以及常见的质量问题,提出项目用海工程概况分析是项目海域使用可行性分析的重要依据,更是宗海图绘制的前置条件;通过项目工程资料概况分析,项目符合性分析,现状用海资料、周边确权资料收集和分析3个方面,凝练宗海图编绘前期分析的主要技术方法。

论海域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立法改进 下载:77 浏览:477

罗施福 《中国海洋学报》 2018年6期

摘要:
海域使用权的抵押是实现海域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我国关于"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的设定方式""抵押登记""不得设定抵押权的范围""不得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法律效果"等规范存在着不足与缺失。如,我国立法遗漏了"法定抵押"这一抵押权的设定方式;在抵押登记规范方面过度强调了登记机关的审查职权与审查责任,而忽视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等。这种状况的存在对海域资源市场化将有重大的阻滞作用。从合理性与应然性考虑,我国应当提高相关规定的效力位阶,同时进一步明确海域使用权法定抵押权这一取得方式,修正并调整"不得设定抵押权的海域使用权"的范围,明确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法律后果为抵押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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