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探索
宋柏慧
生成PDF 清样下载 引用

复制成功

导出题录

参考文献( GB/T 7714-2015 ) 复制

宋柏慧,.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探索[J].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2022.11. DOI:10.12722/ccn.2022.157106.
摘要: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对扎实学生劳动法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有着积极作用。目前,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尚存在理论知识和实践活动脱节的现象,导致学生专业素养与技能水平难以提高。对此,高校需加强重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的教学改革,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手段活跃教学氛围,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以此为学生的就业发展夯实基础。本文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路径进行探索,以期为高校教育人员提供借鉴。
关键词: 教学改革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意义应用性课程
DOI:10.12722/ccn.2022.157106
基金资助:

前言:高校课程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而如何转变传统教学模式,培养符合社会所需的人才,是高校发展的核心问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高校法学专业的主要课程,有着理论知识深厚、知识点多、涉及的法律法规晦涩难懂等特点。应用性课程通常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该种课程的建设能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而想要达到此目标,需要教师及时改革教学手段。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师需加强应用性课程的建设,将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相结合,逐步强化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及问题解决能力,促进学生专业素养得以提升。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

近年来,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各个行业企业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教学模式已无法培养出社会所需人才。就传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教学情况而言,多数教师都仅注重灌输理论知识点,忽略学生实践能力的训练,导致课程教学效果不尽人意。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的建设既能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也能解决理实脱节的问题。一方面,学生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中,可在课前自主预习知识;课中与同伴共同探究知识;课后自主阅读经典著作、案例来开拓知识视野。可见,在应用性课程中,能转变学生被动学习的现象,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对于法学专业而言,理论、实践的结合十分必要。因此,教师可通过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改革传统教学方法、教育模式,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正确运用在实践环节,促进学生的全方面发展[1]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

(一)优化教学内容

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改革中,教师应注重优化教学内容,逐步提升课程的应用性,保障学生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水平得到较好培养。目前,法学专业学生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学习中,普遍存在无法灵活运用专业知识的问题,学生不了解各章节的重难点,很难加深学习记忆。为此,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师要加强应用性课程的建设,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及人才需求,及时改革教学内容,促进课程育人质量得以提升。例如,在讲解社会保障、劳动法总论等知识时,教师需着重讲解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务派遣三方主体间的关系、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条件、最低工资制度、加班和加点工资的支付等内容,这类内容是社会实践中引起争议与出现问题最多的方面。在实际教学期间,课程教师可合理引入不同的网络教学平台,依托平台提升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应用、理解。课前,教师可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关的案例,制成微课课件,分享在网络教学平台,让学生进行预习;课中,教师可选择上述重点内容的案例,组织学生分组探讨,若学生出现不同观点再开展小组辩论赛,活跃课堂的氛围。当讨论完成后,教师要及时帮助学生梳理不易理解的知识点,使学生能深刻认知法条的运用及案例涉及的问题,提高教学的应用性;课后,教师应为学生提供关于教学内容的经典素材,让学生加以阅读,巩固其知识体系,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改革教学方法

传统教学方法通常以教师为主,学生学习过于被动,思维能力和探究能力无法得到较好培养。为转变该现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在建设应用性课程时,需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以新颖、多元的教学手段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例如,在讲解“劳动合同”相关知识时,教师便可引入任务驱动教学法,为学生布置“起草一份普通员工和建筑公司间的劳动合同”学习任务,锻炼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首先,教师要引导学生剖析学习任务,思考“劳动合同的起草需用到哪些知识点?起草合同的期间需重视哪些问题?若双方出现违约需承担什么责任”等等;其次,将学生科学分成各小组,让学生在小组中互相沟通交流。当学生充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资料信息后,教师可指导学生在内部进行讨论,随后草拟合同内容。在此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各小组间进行对比发言,说出对方小组合同的不足、亮点,使学生能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最后,由教师对学生任务完成的过程进行点评和总结,明确指出学生需进步的地方,逐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该种教学手段不仅能使学生更好的理解课程知识点,也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意识,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2]

(三)重视考核评价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的考核环节需改革传统考核形式,注重学生日常学习的表现及知识运用能力。课程考核方式要以多样化的形式呈现,加强日常考核的比重,使考核环节更加客观、全面、真实。考核评价主体不应仅以教师为主,还应适当增加学生互评、学生自评等,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其在考评环节逐步改正自身的不足,提高自身学习能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应用性课程可采取以下考评方式:课程最终成绩由日常学习情况和期末考试分数两部分组成,期末考试分数占比60%,日常学习成绩占比40%。该种考核评价形式不仅能体现学生学习过程的具体情况,还能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热情、积极性,从而达到预期的课程教学目标。

结语:综上所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应用性课程建设,既能解决专业教学理实脱节的问题,也能突出学生课堂的主体地位,提升学生参与专业活动的热情。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专业教师需重视建设应用性课程,通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开展考核评价等,优化专业教学的整体质量,逐步强化学生的应变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实践能力,以此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全方面发展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秦宇.“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探索[J].江苏科技信息,2020,37(19):53-56.

[2] 吴玉洁.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改革探析——以新疆科技学院法学专业为例[J]. 楚天法治,2021(15):172-174.

》在线投稿系统

*文章题目:
*作者姓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备      注:

*上传稿件:

支持上传.doc,.docx,.pdf,.txt,.wps文件

投稿须知:

1、审稿结果将于1~7个工作日以邮件告知,请注意查收(包含录用通知书、审稿意见、知网CNKI查重报告)。

2、提交投稿后,若7个工作日之内未接到录用通知,则说明该文章未被录用,请另投他刊。

3、凡投寄本刊稿件,如在内容上有侵权行为或不妥之处,均应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编辑、加工和修改,如不同意,请附说明,以便妥善处理。

4、多作者文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通知用稿后不再改动。

5、凡投往本刊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其版权归本刊所有。

6、本刊已全文录入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被收录,请提前申明,未申明者,本刊一律视为同意被收录。

7、请勿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