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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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3079-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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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执行依据 下载:69 浏览:398
  • 张宝成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4期
  • 摘要: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应为非讼案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裁定书以执行力的。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执行依据应当是司法确认裁定书,而非之前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主要是因为:执行依据须为公文书,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合法,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具有可能性,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适于强制执行。因此,司法确认裁定书中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加以"复述"体现,应该包含之前达成的调解结果,尤其是针对只是部分赋予调解协议结果具有执行力的情形。
  • 审执分离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与路径选择 下载:65 浏览:406
  • 张永红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4期
  • 摘要:
    审执分离体制的构建,要从民事执行的本质出发,以权利救济理论为基础,围绕提高执行效率和规制执行行为设计具体的制度,目的是要在确保权利人实现权利的同时平衡保护义务人的基本人权。如果我们以此作为审执分离改革的基本要求,那么,由法院授权实施型的审执分离体制是比较合理的选择。
  • 论科学配置民事强制执行权 下载:65 浏览:405
  • 葛行军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4期
  • 摘要:
    民事强制执行权属于司法权,具有司法审查权能、执行命令权能、执行保全权能、执行措施实施权能、执行裁判权能和执行统一管理权能。"执行难"之原因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对抗干扰、滥用权力的肆意干涉、被执行个体的公然对抗、强制执行立法严重滞后、资产管理不透明和政策限制及执行依据错误。"外国的民事强制执行权90%以上由行政机关行使,都从法院分离出去,已经与法院无关"的观点,缺乏依据。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民商事裁判任务艰巨,因执行个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多,远比审判庭更需要高素质的法官。配置民事强制执行权应坚持制衡原则、效率原则、精干原则和效益原则。在强化审执分离方面,建议严格划定民事强制执行权的施权范围、重新划定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权责、完善执行实体裁判权的实施模式、加速制定出台《民事强制执行法》和更新涉民事强制执行权之陈旧观念。
  • 强制执行之基本定位 下载:59 浏览:406
  • 雷运龙1,2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4期
  • 摘要:
    明确强制执行的基本定位,有助于保持理论的清醒,纠正实践的偏差。强制执行作为公力救济而非私力救济,由国家及其代表机关垄断执行权,规范执行、透明执行为其基本原则,并需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案外人提供针对该公力救济的救济。强制执行的功能是实现权利而非确认权利,当奉效率为第一价值追求,高效执行亦是其基本原则,执行程序理应简洁明快;应忠实于执行依据开展执行活动,原则上不得无依据执行或自造依据执行。强制执行属于司法行为而非行政行为,执行权的配置需以"法官主导执行"为中心,执行人员应当坚守司法中立原则。强制执行乃是个别执行而非概括执行,不宜由执行法院主持类似破产清算的财产分配;概括执行优先于个别执行,但现行的"执行转破产"制度缺乏实效性,应予重新审视。强制执行是公私融合的法律制度而非单纯的公法制度,在公法程序中实行一定程度私法自治的执行和解制度乃理所当然,不能因实践中出现滥用现象而否定该制度的正当性;合意执行制度亦有其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
  • 主观预备合并之诉法律构造的反思与重构 下载:58 浏览:401
  • 李磊1,2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3期
  • 摘要:
    主观预备合并之诉是一种不同于普通共同诉讼及必要共同诉讼的全新的诉讼形态。从二请求之间的实体关系看,主观预备合并之诉以先后位请求之间存在不能并存关系为必要条件。从二请求之间的条件关系看,先位请求的起诉行为是当事人独立的诉讼行为,未附加任何条件;后位请求的起诉行为附有解除条件,当解除条件成就时,即先位请求胜诉判决确定,该诉讼行为丧失效力,后位请求的诉讼系属溯及消灭。从二请求之间的审判关系看,无论先位请求是否有理由,法院均应当对先后位请求一并作出判决。从二请求之间的上诉关系看,应当适用拟制上诉,当事人仅对其中一请求上诉时,应拟制当事人对另一请求也提起上诉。
  • 困境与出路:司法程序中少数民族语言权保障透视 下载:68 浏览:404
  • 杨雅妮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3期
  • 摘要:
    司法程序中少数民族语言权保障既是实现充分的法庭交流和对话的必要条件,又可能直接影响到案件实体裁判的公正性。当前,我国司法程序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保障程度并不如人意,存在"双语司法人员"短缺、少数民族语言法务翻译制度不健全、法庭语言选择不规范及"文化上的语言不通"等问题。对此,需要从"双语司法人员"培养、法务翻译制度完善、法庭语言规范使用及促进文化交流等不同层面来促进司法程序中少数民族语言权保障的实现。
  • 论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配偶的追加 下载:66 浏览:395
  • 韩红俊1 赵培2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3期
  • 摘要:
    随着财产形式的多样化,民事执行中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愈加困难,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数量直线上升。虽然我国确立了被执行人追加制度,但是却未将被执行人配偶纳入追加的范围。为此,本文选取了我国各级法院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生效执行裁定书进行分析,论述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追加被执行配偶的司法实践产生原因,构建我国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具体程序。
  • 赫尔维格的法律保护请求权论 下载:63 浏览:395
  • 任重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3期
  • 摘要:
    赫尔维格被誉为"德国民事诉讼法学之父",但我国尚欠缺对其学说的全面引介和深入研究。本文以赫氏法律保护请求权论为中心,在对赫氏其人略作铺陈之后,集中介绍和讨论赫氏法律保护请求权论的概念、学说缘起和基本主张。此外亦有论及赫氏与彪罗、瓦赫和科勒的诉权论战,并对赫氏之于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独立性、科学性和体系性的重要贡献略作个别考察。最后,本文还初步总结了法律保护请求权论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可能的启示。
  • 诉讼标的概念之厘清、转化与过度扩大危险之防止 下载:68 浏览:381
  • 刘明生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3期
  • 摘要:
    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如何界定,将深深影响诉讼标的特定之方式、法院阐明义务之形态、是否违反重复起诉禁止之要求、是否构成客观诉之合并、是否构成客观诉之变更与追加,并影响既判力客观范围之大小,其为民事诉讼法甚为重要之课题。本论文主要乃在探讨相关重要之诉讼标的理论学说,其次评析相关理论之优、缺点,并分别区分不同之具体案例类型,来比较与分析不同诉讼标的理论运用之状况。本论文主要在厘清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探讨有无从旧诉讼标的理论转化为两个构成要素理论之必要性,并提示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概念过度扩大界定之危险性。本文之目的乃在使现今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更加明确化,勾勒出未来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概念在发展上之方向,并凸显未来诉讼标的理论发展上过度扩大诉讼标的概念之危险性。
  • 民法典中证明责任规范的优化配置 下载:63 浏览:413
  • 王德新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2期
  • 摘要:
    制定一部高质量的和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是当今时代一项伟大的立法任务。证明责任具有明显的民法属性,应当将其有机植入民事立法之中。为优化民法中的证明责任规范的配置,需对传统的基于诉讼法思维形成的证明责任理论进行检讨和改造,实现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两个概念的二元分立,完成证明责任规范与举证责任规范的二元分置,对源自大陆法系的证明责任分配“规范说”进行必要的修正,并以其为指导建立一种“刚柔相济”的证明责任分配标准体系。与此相应,民法典编撰中应当兼顾权利授予规范和权利保护规范的配置,兼顾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设定和立法技术的优化,将包括证明责任规范在内的证据规范以专章或专编的形式纳入民法典的体系之中。
  • 分类构建家事及非讼程序基本原则探讨 下载:63 浏览:398
  • 刘芝祥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2期
  • 摘要:
    学者们在总结非讼程序基本原则时,很少就适用非讼程序的两种不同性质的案件分别进行探讨。本文主张:适用非讼程序审理古典非讼案件时,应当坚持职权审理、不公开审理、书面审理三个基本原则。适用非讼程序审理现代争讼案件时,应当坚持以下三个基本原则:职权审理原则与处分权主义、辩论主义、当事人进行主义并行,不公开审理原则,言词审理原则。间接审理、国家干预、程序权保障不是一般非讼程序的基本原则。家事案件的审理适用非讼程序时,也区分为非讼与争讼两类不同的案件,适用相应的原则。
  • 立案登记制下诉权论的研究进路 下载:65 浏览:403
  • 孙邦清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2期
  • 摘要:
    立案登记制的推行对诉权论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当事人起诉权获得基本保障的背景下,诉权论应往何处去是当前的重要课题。立案登记制仅是司法政策层面对诉权的保障,其引发的问题是诉权保障的高位阶化——法典化及诉权滥用、诉权保障之法治化标准问题等是后立案登记时代学界面临的主要课题。二元诉权论的合理性问题也是一直困扰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基础性问题,本文也对此作出述评。
  • 家事审判程序启动与审判范围的法理分析 下载:63 浏览:409
  • 柯阳友 李琼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2期
  • 摘要: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掀起了对家事审判的研究热潮。家事案件因其身份关系上的特殊性,适用不同于其他民事财产权案件的审判程序和程序法理。在家事诉讼案件中,处分权主义、辩论主义等诉讼原理的适用受到了限制。家事审判程序的启动,除了适用传统的程序法理二元分离适用论,也适用家事诉讼程序和家事非讼程序的程序启动法理,还适用家事案件的统合启动之程序法理。对家事案件审判范围的确定,应根据不同的案件范围进行具体分析,并交错适用不同的程序法理。
  • 民事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与非法取证的抑制 下载:68 浏览:399
  • 黄鹂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2期
  • 摘要: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保留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然而,该规则自确立以来并没有迎来理论与实务的一致认可,学界和实务界纷纷提出了质疑。比较法上,各国的规则和适用尚存差异,但对民事诉讼中适用排除规则还是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法院适用证据排除的比例较低,而真正基于取证合法性问题对证据进行排除的案件更少。在部分适用排除的案件中,法院还考虑到证据采纳的其他要求,包括关联性、真实性问题,综合考察才对证据实施排除。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下,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存在规范不完善、程序缺位、方法不可行等问题,对遏制违法证据收集的功能难以实现。为了纠正违法证据收集这一问题,应从降低违法取证的动机入手,因而保障合法证据收集的权利应当才是未来关注的重点。
  • 韩国非讼案件程序法概述 下载:63 浏览:415
  • 金镐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1期
  • 摘要:
    <正>民事诉讼是解决个人生活关系中所生纠纷的一种程序,具有争讼的本质。有些民事案件虽然争讼性并不明显,但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必须由法院处理。为了使这类案件与民事诉讼案件相区别,我们将之称为“韩国非讼案件”。“非讼案件”一词源于法国法的“procedures non contentieuses”(非诉讼程序),日本法将之译为“非讼案件”。日本最早的《非讼案件程序法》是依据法国人布依索纳德(Boissonade)的建议制定的。
  • 论秘匿特权的程序保护 下载:63 浏览:439
  • 周艳波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1期
  • 摘要:
    秘匿特权不是立法术语,是本文首次根据该特权内涵归集的理论名词。容隐特权、保密特权、沉默权三个子权利诠释了秘匿特权的内涵,秘匿特权是人伦利益、信赖利益、人身及财产利益等重大利益在民事诉讼中的反映。实现真实并非民事诉讼的唯一目的,不能为了实现真实利益而无视秘匿特权利益的保护,同时秘匿特权还在强化当事人举证意识、协调部门法之间的冲突、捍卫人权保护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秘匿特权应当上升为我国民事程序法中的法定权利,没有立法保障的权利是没有生命力的,我们应当将秘匿特权作为研究的课题,来弥补对该权利保护的不足。
  • 基层法院审判团队的现状及其优化——以S省基层法院为分析样本 下载:66 浏览:390
  • 赵信会1,2 赵明悦3 陈淑君2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1期
  • 摘要:
    审判团队建设既是以去行政化为目标的司法责任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其建设目标的具体体现。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之际,有必要对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的审判团队建设予以实证化考察。借此,梳理实践中审判团队的组成模式、审判团队之间的分工模式、审判团队与院庭长之间的关系、审判团队与法官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对S省四个市8个基层法院审判团队建设的现实考察,表明现实中存在多元化的审判团队建设模式、不同的内部分工模式、考核模式,同时法官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事实上,基层法院审判团队的组建模式必须和基层法院的案件审理形式相对应,并表现出原则性和灵活性;审判团队的内部应当以对审判权本质内核的理解作为基本出发点,而法官专业委员会的建设,应当以法官专业委员会设置的目标为导向。
  • 滥用诉权规制:基于中日民事诉讼比较的分析 下载:68 浏览:407
  • 张弘 《争议解决研究》 2019年1期
  • 摘要:
    滥用诉权作为正当诉权行使的异化产物,不仅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其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也扰乱了正常法律秩序,一定程度上造成诉讼效率的降低,给司法公信力带来威胁。我国新修民事诉讼法以规制方式为切入点对滥用诉权行为设置了相应规范措施,但在概念认定及惩戒措施方面由于缺乏较为明确的阐释,使得法律条文适用频率不高,未能发挥预期法律效果。通过对比日本法律有关滥用诉权的规定,从概念界定、理论类型、法律规制多方面入手,总结分析借鉴参考之处,从而为我国解决滥用诉权困境、完善法律规制开辟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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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份 201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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